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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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Q2:劳务派遣的流程有哪些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公司的合法资质; 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 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派遣员工招聘方法;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Q3: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
一、流程:
①、业务洽谈
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
2.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
3.了解劳务人员的构成情况、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4.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②、拟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业务洽谈的具体情况,将拟定好的派遣合同递交至用工单位征求意见;
2.及时反馈派遣合同的征求意见,确定合同文本及签订日期。
③、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可协助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合同。
④、需协助或代理事宜
1.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手续的办理;
2.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广告的文案及平面设计,并代办媒体发布事宜;
3.代理招聘摊位的办理事宜。
⑤、人员登记及培训
1.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杨春岭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一、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二)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三)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一)完全派遣,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二)转移派遣,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减员派遣,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四)试用派遣,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五)短期派遣,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杨春岭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一、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二)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三)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一)完全派遣,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二)转移派遣,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减员派遣,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四)试用派遣,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五)短期派遣,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Q4:劳务派遣程序是什么?
我父亲就是在劳务公司工作的,嘿嘿虽然没有您那么大的资本,但是略微知道一点。
(一)用工单位要求派遣劳务人员按下列程度办理:
1、用人单位提交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2、提交派遣劳务用工申请报告或招工简章,其内容包括用工数量、条件、用工期限、岗位和劳动报酬等,并注明特殊要求。
3、双方就派遣员工的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管理费用等事宜进行洽谈,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用工协议。
(二)派遣中心录聘劳务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个人求职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学历(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所在社区证明信、农民务工者所在村委会证明信。
传统的用工关系是用工单位直接对应劳动者,所有的用工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各种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的延续和终止、离职或退休、生老病死等等,都是由用工单位承办的。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就是以接受劳务中介公司派遣的劳动者为用工单位的合同工,用工单位对应的不再是劳动者,而是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这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一道壁垒 -- 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节省一大部分用于管理劳动者的精力与人力,而将这些管理转交给中介公司。想用的时候就找中介,不需要的时候就不用,省去很多办理劳动关系的麻烦。用工单位可谓“轻装上阵了”,却害苦了劳动者。有太多的劳务纠纷都是因为这种劳动关系引起的。因为这个市场还不完善,法律法规还相当不健全,各方当事人的诚信度还非常低,........所以,无论以何种方式就业,都要认真审核各方合同,争取自己的利益。
Q5: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即可成立。但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所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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