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何为劳务派遣?)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何为劳务派遣?)

内容导航:

Q1:请问中介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区别?

中介只是提供职业介绍的匹配服务,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用人单位,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职业中介公司同时有劳务派遣业务,或者说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同时进行职业介绍业务。现在很多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派遣工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往往将招聘业务放在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些公司的确是只指定几家或一家可以同时经营职业介绍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来招聘,所以会出现你说的情况。

但还是会有大量公司的招聘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招聘会来招的。

呃~~完全不一样,劳务公司可以有中介的职能,给人介绍工作,但是中介是绝对没有资质可以喝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把求职者派遣至用人单位的........劳务公司的只能很多,业务也很多,没有一的那个资产是不能开公司的,但是中介的话我想你自己多少也接触了一些,我就不多说了..

说的有道理,第一步先过中介,或者派遣公司,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

如果他们的资质都是国内的劳务中介,那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国外的劳务输出资质,那就是区别。一般前者有国外劳务输出的资质可能性大一些。区别不在公司的名称上,主要看资质。

Q2: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

派遣公司就是一家企业把招聘员工的业务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其员工的薪资发放,社保医保,劳动保险等业务。

派遣机构作为就业服务主体应当具有公益性。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否定派遣机构的营利性却不可行。为此,可仿照我国职业介绍机构采取公营派遣机构和民营派遣机构并存,以公营派遣机构为主的政策。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劳务派遣的公共性弱于职业介绍,其成本高于职业介绍,因此无论是公营派遣机构还是民营派遣机构都应当定位为企业法人而非事业单位。

又由于公益目标在劳务派遣的目标体系中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因此不应将派遣机构与一般企业法人同等对待,而应当定位为具有公益目的的特殊企业法人。

拓展资料:

许多立法例虽将其法律形态定位为公司,但又对其主体资格做出特别限定并实行特许制度。我国有的地方将劳务派遣单位规定为劳动服务企业,如《湖北省劳务管理试行办法》第3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为新型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有的派遣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有的派遣机构由原来的公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转化而来。立法中根据这两种身份的职能来确定派遣机构的权利义务,并重视派遣机构的就业服务职能。

同时,派遣机构又受要派单位的委托行使部分雇主职能。

因此,派遣机构是一种界于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混合性主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词条 派遣单位_

Q3: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在其他安排安排和管理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存在用人单位单位、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企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4:何为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可以分为转移派遣、招聘派遣

转移派遣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繁琐事务,以及希望通过人力资源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力,把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进行管理外包,员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根本上节省企业的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招聘派遣就是通过人力资源公司的招聘渠道,为企业招人,员工招聘回来后,由人力资源公司去进行管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以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向国外输出劳动力。

Q5:“实行劳务派遣管理,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什么意思啊,请解释的简单明了一些

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劳务派遣性质,不属于上班工作的单位的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成为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再被派遣到用工单位上班。

这个问题问得模糊,请问你是以什么身份在问?

1、你是园区注册的具体用工公司负责人,那么你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是要付劳务费的,当然有不单独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通过支付给外聘员工的薪水和你支付给劳务公司薪水间差价来获得收入的情况也有,具体看合同怎么写,一般都是有劳务费的,只是具体的劳务费形式不同而已。

2、你是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员工,那样的话你不用支付任何形式劳务费给劳务公司,因为劳务公司的费用是向具体用工企业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