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包括哪些内容?劳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务费包括哪些内容?劳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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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人员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基本权利

1.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你好,有关劳务派遣除享有一般权利外在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2:国内劳务派遣有什么要求吗?

从事国内劳务派遣的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A、对公司行业、名称均无限制;

B、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C、公司必须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D、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E、公司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896-6727-854);

F、持有政府审核、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G、《规定》要求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必须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H、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出国劳务对公司的要求:

A、公司注册资本实资300万;

B、公司在商务部为公司开设的账户必须存储600万实资作为备用,不可动用

希望能帮到您,欢迎咨询、探讨

出国劳务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建筑工程、服务业、电脑电信、保险、银行、旅行游览、租赁、广告咨询等的管理与服务。各个岗位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现在做对外汉语教师是比较不错的,但是需要持有一定的教学资质,我们在参加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前一定要问清楚,考过之后颁发的证书是否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盖章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如果没有,那就说明所持有的国际汉语教师证是不被国家认可的,其真实性,公正性,权威性都是值得怀疑的

Q3:劳务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费一般包括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等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Q4:劳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出国劳务体检有新规。为避免劳务人员出境后被检出传染病而被遣送回国造成损失,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出国人员体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出国的劳务人员,除实施x光胸部拍片外,必须进行结核杆菌痰涂片、结核菌痰培养的项目检查;? 二、对出国劳务人员实施体检时,必须在离境3个月内进行;? 三、出国人员实施健康体检后,如果体检者在出国前有低烧、胸闷、乏力、盗汗、咳血等症状,需进行复查,发现结核感染者,收回签发的《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通知该感染者及时进行治疗,既保护准备出国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又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四、在受检者领取《国际健康证明书》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应说明该证书及国际旅行人员体格检查记录所填写体检和实验室检验结果仅代表受检者接受体检时的健康状况。 ? 五、如受检者在出境前出现发烧、头疼、头晕、胸闷、乏力、盗汗、咳血、黄疸、皮疹和腹泻等临床症状时,必须及时与各地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以确定是否进行复查。

Q5:劳务和服务定义有什么区别?会计、税务等制度上多用劳务这个词,但在公司一些文件上多强调为客户服务等。

劳务是指体力方面的,在量上有体现;服务是指脑力方面的,在质上有体现。仔细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