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劳务出资这句话对吗?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劳务出资这句话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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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合伙人的法定出资方式有哪些?

您问的问题比较笼统,是问合伙企业?还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他们均可以实物、货币、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有限合伙则不能以劳务出资。律师事务所也有合伙制,合伙人也可以实物、货币等出资。

 法条:《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出资金和出技术

《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货币

  2)实物,又称有形财产出资,指合伙人现存的可以转让的有形财产,通常指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等。

  3)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4)土地使用权,须为依法取得的。

  5)其它财产权利,以上四种以外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如商业秘密权、土地承包权、担保物权、采矿权、债权、资本证券等等。

  6)劳务出资,指出资人以自己的劳动技能等并通过自己的劳动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出资形式

Q2:老师上课讲到普通合伙企业,然后说到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请问怎么理解

你的问题有点混淆。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可以用劳务出资,其合伙人不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而普通合伙人不禁止用劳务出资。其立法原理是: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他运营管理全部合伙人的出资,如果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是无法让普通合伙人去运营管理的。

可以的。

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Q3: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劳务出资这句话对吗

这话应该是对的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租

1、契税计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中。

2、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计入实收资本,但实务中需要评估后然后验资,按照验资报告的价值计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3、货币出资可以计入实收资本。

货币出资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某某投资者

土地使用权的:

借:无形资产(或者投资性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

贷:实收资本-某某投资者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一般情况下评估的价值和投资协议的价值不一致,会产生资本公积)

应交税费-契税(这个地方就是你交纳的契税)

交纳契税的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契税

贷:银行存款

好像劳务不行。

Q4: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吗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作为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的唯一差别,不能通过合伙协议排以劳务作为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除了可以用劳务出资,还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Q5:甲乙丙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五万元,对么?

你是不是没有弄清楚“有限合伙企业”?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而普通合伙企业中,全是普通合伙人。

本题中的丙,就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且只能由合伙人自行协商进行估价),有限合伙人则不可以。在出资方式上二者只有此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