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需要为其缴纳社保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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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一定要为劳动者交社保吗?
没有这个要求的,需要协商
你好!
你问得太宽泛了,不同城市的规定是不同的。
打字不易,采纳哦!
Q2: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需要为其缴纳社保金么?
前天社保办的人说,只要有缴保险就行,退休人员只要能证明是退休的也不用缴,现在国家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1、你签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不能享受劳动合同法的保障;
2、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并没有规定劳务合同也要买保险;
3、竞业条款和保密条款是特殊条款,必须要有相应的补偿的,比如说如果约定解约后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或者必须保密的,就应该按时给予经济补偿,没有相关补偿的,属于单方加重责任,该条款无效。
4、个人认为劳动合同也好,劳务合同也罢,一般都由单位统一提供,一般属于格式合同,对于有合理争议的,应该做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因此我赞成你理解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该竞业条款无效。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
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缉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
社保只能一个单位买,不能同时购买。
其他只要是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都需要购买。
Q3: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上社会保险吗
缴纳社会保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即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1、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然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没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未必就说明企业一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并不排除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社保的规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但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签定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保属于强制性内容,企业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企业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
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Q4:签署劳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签定劳务合同需要买社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新的劳动合同发规定:
第七条 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您偶尔找一些人帮你画一些图纸,你和对方存在的雇佣关系,只要您有用工主体,就要给对方缴纳相应的保险
新劳动法需要。
Q5:签的劳务合同,公司需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
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不需要。
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