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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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要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而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突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而劳务合同关系则建立在

民事法律关系

的基础上,属于私法范畴,民事法律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是平等保护的。

法律关系的不同也决定了法律救济途径的不同,劳动合同关系纠纷要适用劳动法规范并遵循特殊的法律程序,而劳动关系纠纷则按照一般民事争议的处理程序即可。

  (2)主体要求及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另一方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处于从属性地位。而劳务合同对主体则没有特殊要求,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关系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的。

  (4)风险的承担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劳务合同关系中,风险由劳务提供方承担。

  答: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更多]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关系双方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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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你的可以直接诉讼的。

Q2: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在法律上协议和合同并无本质的区别,都是当事人之间设立权力义务关系的合意表示,值得一提的是称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因此,不管是协议,还是合同,都要具备合同的一般要件,即合同的主体,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和赔偿,争议的解决,管辖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工作。 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不是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专业的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该用工合同即为劳务合同。这时该用人单位实际上是用工单位。这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是与派遣公司鉴定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 其主要区别是“用人”与“用工”的区别。 具体讲: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它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合同。 第一个区别,首先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合同是一个类似于提供劳务,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它是受到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 第二个区别,劳动合同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它是一个等价交换。 第三个区别,劳动合同它的内容是由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这两部分,法定条款其中就有要为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而劳务合同,不存在上保险。 第四个区别,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一些违法的情况,劳动部门是有权利管的,比如劳动局的执法大队。而劳务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的话,就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劳动合同需要一个劳动仲裁,如果通过这个劳动仲裁之后对结果不复,再到法院去起诉,从这个程序上来看是这样的。 第五个区别,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一些违法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三方面的责任,一个是行政责任,一个是赔偿责任,还有一个是刑事责任,限制人身自由,例如进了工厂以后不让你出去,有可能会触犯刑事责任,而劳务合同一般只发生民事责任,就是劳务费的支付问题。

Q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期待操作过劳务合同的人士,具体说明劳务合同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谢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比较大,一是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二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三是劳动合同关系中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四是劳动合同关系有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限制,劳务关系则没有上述限制等等。

Q4:劳务用工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协议与合同,没有实质性区别。

纵横法律网-山东法德利律师事务所-毕德刚律师

劳动协议一般是和在校学生签订的,而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和劳动法相吻合的人签订的合同

Q5:如何分辨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举个例子吧。

比如一个公司想雇人擦玻璃,与某人签订合同说:“某某人两天之内把我公司的所有玻璃都擦干净,我付给某某人民币两百元。”——这就属劳务合同。

而假如合动这样说:“本公司雇某某人为清洁工,负责擦玻璃工作,时间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资为每月某某元。”——这就是一最简单的劳动合同。

这两者的区别显而易见:劳务合同,双方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独立完成各自的义务,比如擦玻璃,你雇我擦玻璃,我只要把玻璃给你擦干净了,你就应按合同规定付我钱。

但劳动合同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或者叫从属性。比如你与某单位签劳动合同,你负责擦玻璃,你干活的时候把别人砸伤了,那么,你的单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而假如你与用人方签的是劳务合同,擦玻璃,你在干活过程中把别人砸伤了,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的是你,因为在劳务合同中,双方各自独立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归劳动法调整,劳动法属公法范畴,所以,对劳动合同,有很多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尤其是在用工单位的义务方面,充分体现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

而劳务合同,大多属民法调整,民法属私法范畴,私法,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比如擦玻璃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我给你擦一万块玻璃,你付我一毛钱。这报酬太低了,但是呢,只要你我同意,法律才不管呢。但在劳动合同中,法律有关于最低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哪怕工人同意与用工单位签合同说,每月工资一毛钱,法律也不会允许。

两者的区别不需用具体法条分析。我这样一说,估计你应当就明白了。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很多,如:一是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二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三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四是劳动合同关系有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限制,劳务关系则没有上述限制等等。 劳动合同关系受《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然后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关系受《民法通则》的调整,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