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举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样吗?哎呀,我都晕了~)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举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样吗?哎呀,我都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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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分??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同,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则由《民法》来调整。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法》、《民法》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动的一方是不是单位的成员,是不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参加劳动。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一、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属民事关系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用不同的法律调整程序。 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体的构成不同。 四、从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来分析 五、从是否建立了行政隶属关系来分析 六、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签订协议(合同)的法定条款来分析 七、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衍生的相关关系来分析 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问: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答: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第二,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付报酬的稳定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劳务方只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另一方无权作出额外要求。 第三,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稳定、长久,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

Q2:如何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退休人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劳务合同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最大的区别就是,劳务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劳动合同却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工作时间,来确定属于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那么我们通常和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属于全日的用工形式,那么都应该签订这种劳动合同,而不应该签订劳务合同。

只有是一些临时用工,或者说是退休返聘人员,那么才能够以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比方说这个用工时间每天是小于4个小时,每周是小于24个小时,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或者说自己是退休人员,已经享受退休金的待遇,但是又返聘在工作单位,那么也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约束。

实际上劳动合同,并不是说自己是属于劳务派遣的方式,就属于劳务合同,并不是这样子,劳务派遣的用工也是属于正规的劳动合同,只不过这样的劳动合同是跟第三方公司来签订的,没有跟自己所做的工作单位来签订,所以说它是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来全日制用工,但是依然是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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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法律上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产生纠纷

你的问题不够清楚,如果你是想问怎样的纠纷可以不走劳动仲裁的话:

劳务关系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仲裁前置的法律程序,所以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有效期限是从你知道自己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对方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而你也知道对方不肯支付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争议法律强制规定仲裁前置程序不可避免。

百度上都有啊~

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Q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样吗?哎呀,我都晕了~

不一样的,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第二,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付报酬的稳定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劳务方只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另一方无权作出额外要求。 第三,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稳定、长久,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资料来源于网络哦)

不一样的,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第二,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付报酬的稳定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劳务方只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另一方无权作出额外要求。 第三,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稳定、长久,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资料来源于网络哦)

劳动关系本来是指以前的国企工人在人事档案、用工简历等(那时的劳动关系区别于人事关系,前者指工人,后者指干部)。目前状态下统称劳务合同制员工,即现在的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雇用关系等,各地说法不一样,实质都是劳动合同关系。

Q5: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属于正式签合同的,单位要给上社保,解除合同要有补偿。劳务关系一般是每日提供4小时以下服务的岗位,属于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单位不用给上社保,解除合同无补偿。 信用社下属信贷员应该不是劳务关系,但具体岗位的规定应该是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