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正规公司(有关对外劳务输出资格问题,怎样查询一家公司是否有资格进行对外劳务输出?)

出国劳务正规公司(有关对外劳务输出资格问题,怎样查询一家公司是否有资格进行对外劳务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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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查询劳务公司是合法

劳务公司是否合法,主要有两点:

第一就是要看这家劳务公司是否经过工商局注册和备案,登陆当地工商查询系统来查询;

第二就是要看劳务公司的资质是否合法,比如是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劳务派遣资质。像我们哈。如果是建筑分包,更需要建委的相应审批资质。

符合以上的,就应该是合法的了。

回答满意,请采纳。

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归口所在城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管辖,到他们的网站上查一下劳务公司名单就知道了。而出国劳务许可证有国家商务部和劳动保障部颁发的两种,也可以到他们的网站上去查询。

Q2:怎样查询出国劳务公司是不是有合法的资质?

查询出国劳务公司合法资质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进入商务部(官网);

2.选择在官网的导航里的《走出去》选项;

3.选择企业名录里面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选项;

4.再点击对外劳务企业名单;

5.然后选择你想要办理的省份。

PS:正规出国劳务公司都有商务部下发的资质,国劳务现全归商务部管理。

Q3:我想出国打工,请问罪湖南的正规出国劳务公司有哪些?帮忙查一下,谢谢

湖南国湘人力资源劳务责任有限公司

长沙有1家,叫国湘人力资源公司

你好!

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名单

339号

湖南国湘人力资源劳务责任有限公司

Hunan Guoxiang Labor Resource Co.,Ltd.

0731-4760685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火焰开发区一片华隆大厦5楼

http://www.78798.com/cglw/ 中国劳务网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4:如何查询出国劳务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资质?

资质查询,请务必去“商务部”官网查询,步骤如下:

1.以苹果电脑(MacBook Pro 10.14)为例,打开google浏览器(版本92.0.4515.131)搜索并进入“商务部”网站。

2.导航栏中点击“业务导航”,下拉菜单中找到“走出去”——“企业名录”,进入“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3.左侧导航栏点击“企业名录”——“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

4.选择查询企业的区域。

5.企业名称模糊查询中输入查询企业的关键字,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查到该公司的注册信息及资质。(特别提醒,模糊查询如关键字无法查询,请填写公司全称查询。)

拓展资料:

出国劳务

出国劳务(亦称劳务出口)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或者服务,以谋取经济利益,获得外汇收入。

出国劳务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建筑工程、服务业、电脑电信、保险、银行、旅行游览、租赁、广告咨询等的管理与服务。

出国劳务包括的人员没有统一的规定范围,只要劳务输入国需要,且劳务输出国拥有的劳力和服务都可以包括在出国劳务的行列中。以我国为例,输出的人员主要有:建筑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海员、炊事人员、医务人员、文学工作者、农业种植、手工艺工作者、工艺美术人员、外贸工作者、翻译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家务劳动的保姆等。

我国的劳务出口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根据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安排劳务出口;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Q5:有关对外劳务输出资格问题,怎样查询一家公司是否有资格进行对外劳务输出?

查询出国劳务公司合法资质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进入商务部(官网);

2.选择在官网的导航里的《走出去》选项;

3.选择企业名录里面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选项;

4.再点击对外劳务企业名单;

5.然后选择你想要办理的省份。

PS:正规出国劳务公司都有商务部下发的资质,国劳务现全归商务部管理。

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和咨询。

哦!我也在调查这家公司是否具有资格!您查到后,请告诉我一声!谢谢了!geyuren@163.com

出国劳务信息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判断,最主要的是看此出国劳务信息的来源公司是否有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经营许可证”,具有此两种证书的一种即为合法的经营公司,是可以依赖的。

  此两种种书都是需要年审的,因此还需要看其证书的有效日期,另外此证书有类别的经营范围限制,比如对于具有C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经营资格 (即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经营范围最后一条为: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的企业,其发布的海员类出国劳务信息就是不合法的,这在证书的经营范围上都有明确介定。

  现将这两种证书的管理办法摘录如下以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加强对对外经济合作经营企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经济合作"系指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勘测、设计、咨询和监理以及其他对外经济合作等涉外经济活动。

  "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系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

  "企业"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批准,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见附件一)是企业经营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资格证明。企业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应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单位、外派劳务人员及外商等出示《资格证书》。

  第四条 外经贸部是《资格证书》的全国统一管理机关,负责统一印制《资格证书》,制定《资格证书》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具体执行。

  外经贸部授权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登记注册企业进行《资格证书》的发放、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领

  第五条 凡经外经贸部批准,获得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并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向注册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获得《资格证书》的企业方可从事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第六条 企业向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资格证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外经贸部批准其从事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文件(复印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

  第七条 对于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企业递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资格证书》。

  第八条 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发放《资格证书》:

  (一)《资格证书》及《资格证书申请表》中的签(批)人必须经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授权,其签字应报外经贸部备案。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报备。

  (二)除备注栏和签批人签字外,《资格证书》的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手写无效。备注栏和签批人签字部分须加盖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公章。对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废证须保存备查。

  (三)《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采用十三位编码,其中第1-4位为地区代码(地区代码表见附件三),第5-8位为企业获得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年份,第9-13位为证书序号。

  (四)《资格证书》发放后,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将《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报外经贸部(合作司)备案。

  第九条 《资格证书》须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出租或转让。

  第三章《资格证书》的换领

  第十条 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应及时换领新的《资格证书》:

  (一)《资格证书》有效期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换领申请。

  (二)经批准,企业的名称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由企业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领申请,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后换发新证并报外经贸部备案。新证的证书编号与原证相同,并由发证机关在备注栏中注明。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将原证收回。

  第十一条 《资格证书》的内容发生变更,但不涉及名称或经营范围的,企业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申请。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后,在《资格证书》变更事项栏中注明并加盖公章,而无须更换新证。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发生遗失,企业应及时向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全国性外经贸报纸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