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保障措施(谁能给我一些关于劳务派遣的工作细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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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需要遵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Q2:谁能给我一些关于劳务派遣的工作细则资料
一、工作内容: 二、组织纪律; 必须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守机密,工作期间不得向外界泄露尚未实施的工作安排,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工作情况,遵守日常工作和生活制度. 工作要服从领导安排,一经按排不能随意调换。 工作期间不得酗酒、赌博,自觉维护形象。 有事离开必须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并按时回归。 不得擅自离岗。确有必要提前结束者,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原因。 工作人员之间要搞好团结,维护好周边社会治安。 三、注意事项: 在工作期间,自觉爱护设施,不得损坏和转借他人,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绝对服从命令。 备好自己的日常生活用品,如行李、衣物、药品和防寒防晒用品等,管理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不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四、单位对志愿者的责任和优惠政策 单位提供工作生活的便利,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保证工作期间的身体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受钱财,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Q3:用工单位对被劳务派遣劳动者要承担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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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虽然不是劳务派遣合同的订立者,但是,其是劳务派遣中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使用者,其应当依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工作要求指被派遣劳动者从事何种工作、从事这种工作要达到的目的、从事这种工作有什么要求等等。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和其他报酬。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以便其正确从事劳动;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以其了解其劳动报酬的具体情况,防止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其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时间进行工作,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的加班费;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在周休日加班,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200%的加班费;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300%的加班费。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应当根据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向其支付绩效奖金。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被派遣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本单位的被派遣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其包括为减少被派遣劳动者生活费用开支和解决被派遣劳动者生活困难而提供的各种补贴;为方便被派遣劳动者生活和减轻被派遣劳动者家务负’担而提供的各种生活设施和服务;为活跃被派遣劳动者文化生活而提供的各种文化设施和服务。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培训,是职业培训的简称,是指根据社会职业的需求和被派遣劳动者从业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职业技能的教育训练活动。被派遣劳动者接受培训是提高被派遣劳动者技能的重要措施,也是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再教育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接受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是其权利,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不得剥夺。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对工作好的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依据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规章制度增加其工资;对工作不好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据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规章制度增加其工资减少。
Q4:服务组织及技术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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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叶勇忠
服务组织及技术措施方案
一、服务项目概述:
中标单位于×××××××提供服务,为期×××××××。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二、服务组织措施和保障计划
为保证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满足本项目业主需求,我公司拟将成立:
(1)以现场工地代表与技术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的现场技术服务项目部
(2)现场技术服务项目部需具有经验丰富的各技术专业人员。
(3)现场技术服务项目部同时有技术人员全程参与。
(4)现场技术服务项目部内务管理人员采用计算机对工程资料进行存档。
(5)我公司技术部在依托公司技术力量为本项目成立技术支持团队,能随时为项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确保本项目组织机构正常运转,项目人力资源按需投入,我公司技术部拟定了如下技术服务人员计划:
(1)成立以技术部经理为领导,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参加的本项目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日常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2)选择具有相应资格并对同类型工程服务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承担本工程技术服务。
(3)工地代表,由经过专门培训、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
(4)本工程相关服务人员,一经确定,不准随意变换,如个别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换,需经业主方批准。
(1)我公司将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派到现场的工地代表将认真履行工代职责。(5)(1)(7)(2)项目执行:对以下几方面工作提供指导:总体1.1(3)4a
兄弟分不够啊
Q5:企业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注意些什么?
户确定采用方式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外包后,在选择派遣机构进行合作前,一般重点考察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情况及注册资本金
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首先要审核派遣单位的资质,确认确属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按照《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2、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服务理念
企业理念集中体现一个企业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选择具有与用工单位自身文化理念相通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对于实现采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和目标,在劳务派遣实施过程中相互间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是十分重要的。
3、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业背景
用工单位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在该行业的品牌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专业知识深度以及对主要客户的服务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情况;
4、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素质
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对国家劳动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劳务派遣管理实施的规范与否,同时也是在劳务派遣实施过程中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化解劳资矛盾,杜绝的关键。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程度和手段
劳务派遣是一项综合性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是能否保证劳务派遣全过程规范基础。
6、劳务派遣单位的资源储备情况
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甄选能力和灵活的用工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迅速组织与优化配置,是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因此,劳务派遣单位的人才储备与人才招聘渠道是否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人才招聘需求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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