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22完整版解释?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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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解读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第十二条。
派遣员工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同劳务公司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同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同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就没有必要退回劳务公司。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表明劳动关系终止,同劳务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了,也就谈不上退回。
所以,第十二条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有限期间,派遣员工可以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公司的情况。
Q2:劳务派遣
你还没毕业连劳务派遣合同都不能签。
只有你拿到毕业证了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派遣的话你要和派遣公司签合同。
Q3:我是事业单位的派遣制,单位每隔两三年就换一家人才机构跟我们签合同,现在我8年换了3次人才,工龄怎么算
因为是派遣,所以单位是退工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不再派遣是解雇,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但是除非有约定,否则派遣公司只支付和派遣公司签合同期间的补偿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计划经济时期,无论是国企、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都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现在工龄已经不重要了,养老保险待遇是按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失业、医疗保险是按缴费年限,工伤和生育报销试看出险时是否在保,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牵涉劳动者待遇涉及连续工龄的主要也就是有的单位还在实行的工龄工资了,这些单位计算工作年限原则上都是参照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确定的,从法理上讲,你担任派遣工的工作时间应当合并计算。
派遣工是最近这些年兴起的,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都是十多年以前的,没有涉及派遣工是文件。
Q4: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劳务派遣员工无过错的,是不可以随意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关赔偿金。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Q5: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要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辞退你,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约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6、你的仲裁申请和法律依据充分,仲裁程序合法,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一定能拿到,最后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如果还带劳动合同期间,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那也要看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龄,如果工龄时间较长,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工龄较短,赔偿不赔偿就不一定了。
用工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派遣制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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