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劳务派遣和直签的区别(应聘了一个单位,招聘启事上说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是什么意思呢)

辅警劳务派遣和直签的区别(应聘了一个单位,招聘启事上说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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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辅助工人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临时工

“基本工人”的对称。工业企业中为基本生产服务,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工人。如搬运工、设备修理工等。   但是都是正式的工人,不是所说的临时工。

辅助工这个概念现在多用于劳务派遣上,和临时工(小时工)非同一概念。 辅助工属于可以劳务派遣的岗位,比如保安保洁等。

Q2:劳动合同中,劳务遣派和非劳务遣派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就是你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和人才公司建立,和他们签定合同,福利待遇差不多,被派往某家公司工作,放心吧,这个现在很常见的

劳务派遣是和中介单位签订合同,非劳务派遣是和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沈阳的辅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本人能看到吗

可以看到劳动合同原件。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本人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合同原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另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见到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部门

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到人社局的劳动关系科鉴证或者备案,可以在劳动关系科查询到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

2、社会保险所档案室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时,需要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其中劳动合同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是存放劳动合同原件(部分地区也有存放复印件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凭身份证到社会保险所的档案室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档案中的劳动合同。

应该。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正确理解应为: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应当(即负责)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该条并不涉及被派遣人员的任何事项,被派遣人员只能跟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同时需要与接受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因此,“用工单位没有签的,是否就能理解为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同样是不存在的。

Q4:应聘了一个单位,招聘启事上说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是什么意思呢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实际用人单位是不会为劳务人员缴纳公积金的。

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就是说,单位不直接与你签劳动合同,给你找一个派遣公司,让你与派遣公司签合同,再以派遣的形式把你派到现在应聘的单位工作。这样做目的就是,单位很轻松,社保由派遣公司承担,以后如果员工有工伤意外都要找派遣公司,与现在的工作单位没有关系。你只是名义上在这里工作,但实质上属于派遣公司的人。

劳务派遣是一个很灵活的手段,一是你的合同不会和他签,二是一旦发生劳务纠纷,这个单位不会管你,你申诉也没有用。现在骗你进去,以后什么都没有保障。你合同上的公章根本就不是你工作的公司,而是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你要慎重。

Q5:劳务派遣辅警与直签辅警相比,转编机会会大点吗?

首先跟大家说一下两者区别:

劳务派遣属于是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实际上在公安机关工作,薪资、管理什么的是由第三方也就是劳务公司结算;

直签,顾名思义,就是跟公安机关直接签署劳务合同,由公安机关直接参与录取、管理、负责等程序。

所以相对而言直签辅警转编机会大点,不过近几年全国才陆陆续续开始重视辅警这个职业,辅警转编也要看当地招录政策,考取公务员的话一般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