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系统软件(劳务派遣究竟是怎么回事?能签合同吗?)

劳务派遣管理系统软件(劳务派遣究竟是怎么回事?能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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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

一个一个问题来回答你,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性质?劳务派遣公司的性质是属于中介性的服务行业。在这样公司工作怎么样?我不明白的是你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还是说作为被派遣的员工?是怎样的用工方式?如果你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用工方式是合同工,如果是作为被派遣员工,当然签订的就是派遣合同。

福利待遇怎么样?不管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都会有的。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现在我们所说的劳务派遣公司。都是通过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但是现在很多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是通过劳务分包外包等方式揽到相关业务。然后从中赚取差价。至于福利待遇,基本都是劳务公司按照国家政策。给员工办理。

你的问题表述不清,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是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往其他公司工作

Q2:劳务派遣究竟是怎么回事?能签合同吗?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应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合同。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这位童鞋对劳务派遣有误区。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程经理为您正确讲解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对社会,企业,个人都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 劳务派遣顺应时代发展,是对社会结构调整的产物

劳务派遣对劳务派遣企业的意义

(以本公司为例)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蓄积了不同公司的大量的岗位需求,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企业可承担或代替工会的作用,体现了一种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可以更好更专业的维护派遣员工的利益,帮助员工正确通

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劳务纠纷和一系列劳务纠纷问题。

·大千惠工劳务派遣通过将特定的劳动力组织起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就业。

·大千惠工劳务通过承揽社会公益性项目,解决大龄失业人员、低技能人员就业,为政府减轻压力,获得政府机关的肯定,和同行业广泛的信

誉。

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意义

·降低人工成本。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派遣员工产生的效益、该岗位的市场工资价位确定员工工资待遇,并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比例。

·用工单位不需要设置专人和专门机构管理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只需制定员工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并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遵章守纪方面的

考核,合同到期是否终止或续订,大千惠工劳务完全尊重用工单位的意见。

·用工机制灵活。用工单位可以在市场条件下根据业务变化随时增减工作人员。

·减少劳动争议和纠纷。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与用工单位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大千惠工劳务在《劳务派遣合同书》履行期间负责协

调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避免人才流失。大千惠工劳务负责管理派遣员工的工作档案,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可根据用工单位的行业性质和员工岗位特点在劳动

合同书中作特殊约定。这种法律效力的制约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员工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

· 确保员工素质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大千惠工劳务公司为业务发展需要,先后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和全国各地建立了劳务基地,可根据用

工单位实际需要先期对基地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录用人选,并可对其进行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以及后期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 符合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企业需要将部分非重要岗位交与派遣机构分别管理,以便将精力集中到精英人员的管理上。 如生产线承包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只是劳务关系。企业只使用人而不雇佣人,可以规避雇主应该承担的责任。

劳务派遣对于派遣员工的意义

· 满足劳动者对弹性工作和较短工作时间的需要、对就业工种的偏好。

· 可为大龄失业人员、低技能人员提供工作岗位。

·获得工作经验,有利于赢得永久性工作岗位,保证持续就业的状态。

·能够成为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

·能够将派遣机构的商誉转化为个人的行业商誉。

·大千惠工劳务对其在劳动合同、档案、薪酬、福利等方面进行管理并提供保障。

青岛大千惠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

劳务派遣 企业人事代理 个人代缴社保 个人公积金代缴 个人补缴社保

大学生档案托管 大学生转正定级 大学生见习期改派|二次派遣 代办青岛落户

企业法规咨询 代理劳务纠纷 个人职业介绍

Q3: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有何区别?

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从表面上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人事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其具体的区别如下:1、 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1、 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2、 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3、 人事代理的内容同劳务派遣完全不同。 劳务派遣是以排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项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北京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经许可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可分别开展以下人事代理项目:(1) 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2) 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3) 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5)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受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6)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7)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8) 代办聘用合同鉴证;(9) 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10)其他人事管理事项。”其他地方规章也做出了相类似的规定。4、 实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承担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定的,只承担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施管理实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我们不能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否认二者的区别,如果把劳务派遣当作人事代理进行调整势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

Q4:劳务派遣是怎么回事啊

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用人单位(一般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进行工作。由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工资等费用的一种形式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注册资本在50万以上才能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但劳务派遣公司自己没有实际用工,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动者的用工时间、用工条件、报酬、福利、卫生保护等等一系列关于劳动者的问题,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把这一系列约定告知劳动者。

Q5:我在烟台某单位上班近五年可还一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也就是劳务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所受的那么多的国家保护,但是劳务合同也要明确双方在劳务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务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务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务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务者的保险金额。

对于转成劳动合同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找劳务公司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