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劳务派遣许可?

涉外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劳务派遣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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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

你们公司在什么地区呢

一般需要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岁

Q2:劳务派遣许可办理需要哪些重点要求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 需要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实际注资,有验资报告,注册地址真实,能实地核查。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条件只是一个开端,材料准备才是重头戏。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牌照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比如:申请书、营业执照、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场地使用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等。

        劳务派遣许可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4-5个);

        2、注册资金200万、验资报告(原件);

        3、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4、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流程:

        1、注册公司(25个工作);

        2、办理劳务派遣资质(20个工作日);

        3、如果需要变更名称,需要重新核定公司名称(5个工作日);

        4、如果不需要变更名称直接去工商增加劳务派遣经验范围(5个工作日)。

 

Q3:办理劳务派遣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副本原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代码卡原件。

3、国地税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4、购票本及未使用完的发票。

5、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6、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7、2015年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

8、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答: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另: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法26条第2款;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Q4:怎么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Q5:怎么办理劳务派遣许可

理劳务派遣许可方法如下:

1、注册营务派遣有限公司首要条件:注册资金200万,必须一次性到位,而且不在认缴范围内。

2、准备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公司名称(10个以上商号),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股东,投资比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准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