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和劳务派遣一样吗?社保基数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的基数能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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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海缴纳社保的标准是按月收入的基数?还是基本工资的基数?
根据沪人社综发〔2015〕10号《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4月1日起:一、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为 20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为18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的调整,同时影响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收入群体经济补偿的确定标准以及企业发放工资的标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4月7日发布了2015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依照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依据社保局公布的201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451元,确定2015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为16353元和3271元。
对于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以下称:高收入群体),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应当按照上年度本市月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确定。经过此次调整,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高收入群体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的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二年以上的,获得的经济补偿以十二年的标准计算,单位向高收入群体支付十二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首次是按当月工资缴纳,之后每年三四月份调整是按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来作为基数的。因此一般企业在二月份就要申报员工的上年收入了。
每个企业具体执行的不一样,没人监管。
但按规定应该企业发基本工资(每个企业的基本工资标准不一样),投保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可能各地方对这个标准执行也不一样)可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按你公司给你投保的基数发,比如你投保的基数是1500,那三个月的产假津贴是4500,这个发到企业的账户上,是给企业的补贴,而企业的义务是在这个期间给你发工资。但有些企业产假只发几百块的基本工资,所以有个产妇老板还赚钱呢,不过一般企业的缴纳基数也不高,所以医保的津贴也不会太高。公务员和教师就不一样了,老板姓就看你的老板人性化不了。
上海社保是按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除12来计算下一年度每月的社保基数的,一年只申报一次一般在2月份
上海的社保缴费标准执行期为本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同时规定了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职工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并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因此上海缴纳社保的标准是按月收入作为基数。
Q2:上海社保公司的缴纳基数是什么?为什么?
上海市201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通知显示,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6757元,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比上年增长9.3%。
据了解,今后凡按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该通知标准执行。
上海市2011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基数也按此调整:
社保参数
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
社保缴纳基数下限:3896*60%=2338元
社保缴纳基数上限:3896*300%=11688元
综合保险:3896*60%*12.5%=293元(政府固定基数)
上海大城镇保险缴纳比例:
公司承担:37%(养老保险22%;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5%;工伤保险0.5%)
个人承担: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0%;工伤保险0%)
大城镇保险:2338*48%=1122元
上海小城镇保险缴纳比例:
公司承担:25%(养老保险17%;医疗保险5%;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5%;工伤保险0.5%)
个人承担:0
小城镇保险:2338*25%*12.5%=585元(政府固定基数)
今年社保缴纳的最低基数是2599
我想你大概也没兴趣知道今年缴纳的上线了。。。所以我就给个下线
过渡期的三险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数是1949
。。。如果你一定要问原因。。原因就是国家说统计下来2011年度人均工资就是2599/60%所以今年我们就最少也得以2599为基数来交。不交你就等着交滞纳金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一、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方法是: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Q3:签定派遣合同,用人单位法定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金等的比例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上面这位老兄已经把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的内容给你详细列出来了,具体你也可以查阅一下原文.
单位要你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是可以的,只要双方签订了此合同,而在你手中也有一份的,那应该是合法的.劳务派遣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签订以后,劳务派遣公司得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应的社保费用.一般,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基数的20%,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1%加5元,而个人缴纳2%;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一般都是8%吧,各个地区比例有些不一样.而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当地劳动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祝新春快乐!
你好,失业保险金办理有几个前提之一就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所以你恐怕办理不了。希望采纳!
Q4:请问现在上海外来务工人员交的社保自己交多少?公司交多少?
社保缴费=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如果是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给交城保三险,缴费比例:单位28.5%,个人9%。按照过渡期办法交的话,2013年4月~2014年3月,缴费基数固定为2346元,个人负担211.2元,单位负担668.7元。如果单位跟个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一般人员的缴费标准交,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定,但是不能低于2815元,不能高于14076元。
如果是城镇户籍人员,单位给交城保五险,缴费比例:单位37%,个人11%。2013年4月~2014年3月,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定(当年新进人员,按照首月的收入定),但是不能低于2815元,不能高于14076元。因此,得看你的缴费基数如何。
外地城镇户籍的个人交310元、公司交1042元;
外地农村户籍的个人交211元、公司交669元。
1.社保的计算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得出的数值就是缴费金额。
2.公司缴纳为养老12%,医疗8.5%,失业2%,工伤0.8%(这个根据行业不同有一定的差别),生育0.5%;个人缴纳为养老8%,医疗2%,失业1%,以及大病救助。用你的工资总额乘以这个比例即各自的缴费金额。
3.养老退休后可享受待遇,医疗在等待期满后住院即享受,失业指在单位缴费满一年以后被动失业即可享受,生育则怀孕前已参保才能享受。
因各省市社保政策略有偏差,故详细数据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Q5:社保基数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的基数能不一样吗
1、社保基数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的基数是一样的, 只是比例不同。
2、北京最低社保缴费基数1680。综合来说,即这个员工月收入1600,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因此无法按照1600来申报社保,单位按照最低基数1680来申报,所以申报到社保部门是1680。而1600应该是此人的工资。
注: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1600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单位给予1600/月合法,而因为社保缴费基数要高于最低工资,1680高于1600,因此此人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680。
扩展资料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社会保险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以单位名义为员工缴纳,个人和单位统一
2,2011年北京最低社保缴费基数1680
综合来说,即这个员工月收入1600,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因此无法按照1600来申报社保,单位按照最低基数1680来申报,所以申报到社保部门是1680
而1600应该是此人的工资
注: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1600在2011年是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单位给予1600/月合法,而因为社保缴费基数要高于最低工资,1680高于1600,因此此人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680
国家有规定的,如何交要社保局确定,各省的情况有可能不一样,具体情况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四川的规定是:职工人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到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的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比例为28%(其中单位交20%,个人交8%)。
社保基数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的基数是一样的, 只是比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