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三项社保(劳务派遣人员有绩效工资吗)

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三项社保(劳务派遣人员有绩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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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目前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政策已经在紧锣密鼓中制定,那么事业单位中的劳务派遣人员也会按照绩效考核实施吗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政策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当中的一项,都是针对在编、正式在岗人员来讲的,所以理论上讲,劳务派遣人员不参与考核实施,但部分事业单位会根据从事的工作性质,本着提高所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等实际情况考虑,会对劳务派遣人员也编制一套考核奖惩办法加以实施。

Q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

  ●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

  ●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不是

Q3:劳务派遣人员有绩效工资吗

劳务派遣人员有绩效工资。劳务派遣者在用工单位工作,绩效工资金额应该享受与普通员工相同的待遇。但是劳务派遣公司会抽取部分金额作为佣金,如果用人单位违规操作,不给劳务派遣人员和普通员工相同的待遇,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4:机关单位劳务派遣薪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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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和地方人社局签订的聘用合同。这种问题法律途径解决不了,只能走政治途径解决,直接组织工会去地方党委闹。

目前以下岗位都是劳务派遣工:

1.执法辅助类: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公安、司法、城管、城建、维稳、应急、农林水、安监、交通、文化、人力社保、民政、税务、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执法辅助岗位。

2.技术技能类:从事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包括:安全质量检验检测、计算机网络维护、教练、教师、卫技、速录员、护理保健、高配操作、电工、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厨师、理发师、公车驾驶等技术技能岗位。

技术技能类岗位可根据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一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二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三类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下。

3.特殊工种类:从事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包括:艾滋病性病防治、B超放射、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处突特勤、强制医疗辅助、特种设备检验维修、老年儿童残疾护理护工等特殊工种岗位。

4.窗口服务类:面向社会提供窗口公共服务。包括:公安(户籍、车辆、出入境和110接警话务等)、税务征缴、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民政服务、住房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卫生、科技、文化、住房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热线接听、档案查阅等窗口服务岗位。

5.普通辅助类:协助开展业务工作、内部综合管理、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包括:档案材料整理、证书制作发放、收发、打字文印、价格调查、统计调查、教学辅助、生活指导、导医服务、收费、普法宣传、调解咨询、监控值班、大楼公寓宿舍管理、仓库保管、后勤服务等普通辅助岗位

Q5:事业单位派遣人员,所谓同工同酬却差别对待,迷茫路在何方,之后该怎么办?

事业单位派遣人员,是事业单位支付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指派劳务派遣工,在事业单位从事某个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工与同一岗位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目前工资制度改革,还远未达到此项要求。就连人数不得超过正式职工的10%这一限制指标,也被突破。

同工同酬基本没有什么希望,只能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加强劳动保障措施,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等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社保条例,不为劳务派遣工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险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仲裁部门及社保部门及时反应情况,这些部门会进行处理,甚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