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如何入账(咨询下能否去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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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不发工资 派出所受不受案
不发工资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跟派出所没有关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起诉,仲裁就生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各月左右。
派出所不处理劳动纠纷。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情况严重的会受
不发工资打电话找劳动局
Q2:优服劳务派遣不发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给劳动者发工资的义务。 第一、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派遣单位;第二、你可以持劳动合同到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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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Q3:咨询下能否去劳动监察投诉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仅凭你手头已有的证据即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其他需要公司举证,公司如无法举证不存在劳动关系,即认为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上述情况,你完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可以,仲裁是争取个人经济利益的问题 监察是针对单位,对单位违规违纪方面进行执法 可以举报投诉,不过投诉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去。电话是不接受投诉的 到现场去填表登记,你要带上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哈,身份证只做一个登记,登记过后就会退还给你
Q4:单位多长时间不发工资就可以投诉,去哪里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具体时间的问题,要看单位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期,如果是在深圳,单位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日五天内未发放的属于违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十五日。
非计时或计件工资,按规定应当按月发放,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只要是当月发放的,原则上都是可以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作期间每满一个月,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发放,就是拖欠.向劳动部门举报,找监察大队.
Q5:法律专家解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你签订合同合同的是劳务公司,国通公司与之间并没有劳动关系,其只是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关系。通俗点讲,你并不是国通公司的员工,你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因此,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务公司,而不是国通公司,劳动权利主张的对象只能是劳务公司。
(2)通常而言,劳务公司与国通公司会就劳务派遣签订协议,协议上会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因此,如果你想对"你被开除的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判断,建议看下劳务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果依据上述行为确实符合合同相关条款,则国通公司并没有过错。此时,你向国通公司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3)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则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的是在您住所地银行查,有就可以划走了给您开收据,对一直在外地打工的可以去您常住地的银行查,但也不是挨家都去查的,一般是原告提出您进过那家银行才去那家查的
你这个属于劳动派遣性质,首先,你和国通公司只是劳动用工关系,和劳务公司才是劳动关系;至于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你不必担心,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已劳动合同为必要,而以用工的事实为必要,只要证明有用工事实,那你就是有保障的,还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和你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事实上没有订立,所以劳务公司有错在先,可以主张;
最后的建议:到律所去找个律师,把情况向其反映清楚,会对你有所帮助
双倍工资好
只要能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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