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人数含劳务派遣吗?劳务派遣工算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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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算什么
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同时,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3,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劳务派遣型用工,比较规范、合法,三者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有利于用人单位所需人员供求选择和各方责、权、利的保障。 劳务派遣作为正规就业的必要补充形式,规模较小,但发展很快。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双赢模式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发展。
Q2:我收到青岛啤酒录取通知,上面写明,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我自己一份,青岛啤酒一份,还有一份是给武汉易才
1、首先要搞清楚易才是个什么机构,中介还是劳务公司?如果是中介者可能是其单位要凭合同书与青岛啤酒结算费用,(个人估计)。如是劳务公司则你的用人单位是易才用工单位才是青岛啤酒。你是易才派遣到青岛啤酒上班的人员,保险是由易才给你买的。
2、你是同谁签订合同?青岛啤酒还是易才。或者是里面既有青岛啤酒也有易才,的三方合同。如果是合同只约定了你同青岛啤酒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易才第三方,则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如有易才在合同中作为主体一方,则要注意了。如果易才是劳务公司,要看其有无合法执照,一般的劳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责任承担能力都很低,建议就不去了。
1、劳务派遣从实质上,目前国内有两种:a、员工是易才公司的,易才派遣到用人单位干活 b、员工是青岛啤酒的,但是把人事工作外包了 比如签署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
2、你的属于第二种,从法律上讲你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青岛啤酒员工,这种合同方式可以避免一系列的用工风险
3、你还是去把,大环境就是如此,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只要工资和福利按规定给你就可以!
4、刚毕业的年轻人不要有太多要求,积累经验,能够掌握一个部门的时候就是你提条件的时候了,现在你还没有提条件,挑三拣四的资格!请原谅我的直白!谢谢
Q3:派遣单位把工资中间的差额吃了算不算违法?
不算,他们就是靠赚差额的,而且你们是明知道自己去做可以拿多少钱也愿意做的。
派遣单位把工资中间的差额吃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是有违法的现象。如果没有人举报的情况下应该没有问题。
存在劳务派遣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而并非是由用工单位发放的,若发放的工资符合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的,则不违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综上,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工资,也不能向员工收取费用。
Q4:劳务派遣工算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吗
劳务派遣工: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Q5:就业劳务派遣工算就业吗?你怎么看?
劳务派遣,是贩卖劳动力的机构,是剥削者,是扒皮者,是扒劳动者皮的,是取巧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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