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待遇如何(请问中国银行的劳务派遣与正式行员的工资、待遇差别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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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中国银行的劳务派遣与正式行员的工资、待遇差别大吗?
工资差不多,但住房公积金 养老金就不到正式工的一半了,企业年金一分也没,过节的时候都是正式工发1000,劳务派遣500,就这样。我是中行湖南的劳务派遣工。
心理感觉不一样
这个不清楚。。一般正常情况下只要在试用期不犯错。。转正是没问题的
Q2:在厂打工的话,正式工和派遣工哪个好?
当然是正式工了!很多厂家对正式工都会有隐形待遇,比如提前分配岗位等。
正式工很有保障的,现在收派遣工的厂,对待正式工很正规!比如,出了什么事情,会比派遣公司靠谱的多。
我见过很多派遣公司,很坑的。好多事先说好的福利,等你到了可能就没了。可能无端克扣工资,都有可能发生的。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人家的利润就是这。而工厂的利润点基本上都不在这一块。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当然是正式工好,年轻人要有长远的目光。
派遣工能长久做吗?稳定吗?姑且勿论薪酬待遇高低,连最基本的“机会”都是不均等——派遣工和正式工是一个天一个地啊。
ps:年轻人不要太过于在意目前的得失、不要急功近利。工作做好了银行绝对不会亏待你。我刚进中国银行也就2500,扣完之后到手2125。第二年翻了一倍多,5950。第三年竞聘助理结算经理成功,12w 一年……但是派遣工是没有资格参与竞聘的。
不要理会分配到哪里,进入了北京银行这个大平台,相信机会很多的。
Q3: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派遣工和正式员工最大的区别就是和你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正式员工是和你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给你缴纳保险,如果出现了问题,你需要和你工作的单位之间处理。
派遣工是你和代理公司签订合同,被他们派遣到你那个单位去工作,假如以后出现了用工方面的问题是你和代理公司之间处理。
派遣工和正式员工最大的区别就是和你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你所工作的单位直接订立劳动合同。
派遣员工,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区别:
1、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而非用工单位;
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Q4: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详细解释 谢谢
请详细看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内容,就是关于劳务工的。 关系就和楼上说的一样。待遇,规定是一样执行,但是根本不一样,一般情况都是基层人员企业愿意走劳务,因为走劳务后,有的劳务不给员工交保险,所以企业的人工成本就下降了,有的劳务给交保险,但不是实际员工的工资来缴纳的,是按最低档次缴纳的。
劳务工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被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务工的,所以劳务工和劳务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正式工其实也就是一般的合同工,他们的合同是和单位直接签订的,所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至于具体的待遇,这个是各个公司自行规定的,没有一定的要求。
劳务工就是签临时合同的。正式工签的都是长期合同
Q5:劳务派遣员工能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年假吗?
可以的!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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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可以的。劳动合同的形式并不决定是否可以享受年休假,是需要根据工作的时间来决定年休假以及年休假的天数。
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提问
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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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您在这个单位累计上班的时间。
提问
谢谢,请问体检、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生日补贴算福利还是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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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算员工福利的。不算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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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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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啊 还有绩效奖金?我不是做梦吧?还是小编喝酒说的
可以,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享受一样的年假待遇。
《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刚看了下面的回答,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有一段是说,劳务派遣工人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所签订的工资待遇协议为准,而不是和用人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协议相比,也就是说真的打官司,我们被派遣的劳务工人也一样打不赢,因为我们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一切都已我们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为准,而不是劳务公司和被派遣的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为准,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合法的工资克扣途径,我理解的没错吧?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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