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费计入什么科目(劳务派遣费用应放入什么科目)

劳务派遣服务费计入什么科目(劳务派遣费用应放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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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交的管理费计入什么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总分公司,列支“管理费用”。也可以视作利润分配。

如果是母子公司,列支“应付利润”视作利润分配

Q2:

劳务派遣公司收的管理费,劳务派遣公司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入账,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劳务派遣公司收的管理费,用人单位按照管理费用入账,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Q3: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开了管理费用/社保/工资的发票,请问开发票时如何做账?收到钱以到钱后又如何做账?

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劳务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劳务 (收取的劳务管理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收到钱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劳务费

补充问题:如果工资社保记入成本,分录:

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劳务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收入

计提工资和社保

借: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结转收入和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计提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同时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如果社保企业缴纳部分也需要做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结转同上,将主营业务成本转本年利润借方。

Q4:劳务派遣公司会计新手求助:这种类型的企业涉及哪些会计科目?要缴纳哪些税呀?

1.是否要报税,最好是问清楚税务局的专管员,他会告诉你该从几月份开始报税

2.直接根据银行的投资款进账单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这个实收资本数应该与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数是一致的。

购买的办公用品的发票应该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待公司开始营业后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这个办公用品费如果是你老板代垫的,且你老板想让公司还他这笔钱,你可以先这样做: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

还钱给老板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3.国税与地税税种,列举你可能用到的

国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等

4.至于你需要用到哪些会计科目,建议你到网上搜一下各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等等,找适合自己的。

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用。

你说呢...

Q5:劳务派遣费用应放入什么科目

劳务派遣方劳务派遣费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接受劳务派遣方凭劳动派遣单位收到款项出具的劳务发票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营业费用)—劳务费会计科目。

劳务派遣费用算法: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扩展资料: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