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两年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两年已满,用工单位未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劳务派遣两年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两年已满,用工单位未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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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由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关系到社会就业的稳定性,意义重大。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所需要的劳务派遣时间或者是以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为准。如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工为其工作1年,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1年,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不是职业中介,应当承担起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派遣服务期限。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2年,可以多于2年。劳动合同法作此规定,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维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权。

Q2:劳务派遣合同是不是非要签两年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专家解读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介绍,这些年,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方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相比,劳务派遣具有灵活性,从最初适用于保姆、保安、保洁劳务人员到后来在建筑、采矿、交通运输、通讯、邮政、电力、化工等行业都广泛应用。但其特殊的三方关系也容易滋生弊端,容易被一些不良用人单位利用来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定位于非主流劳动就业形式,在肯定劳务派遣地位的同时,也对其作出适当的限制,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劳务派遣公司在设立上要求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二是明确了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和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负有的义务,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还规定要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吴女士的所在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特别提示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载明包括劳动报酬等在内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午报记者 闵 丹

Q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两年已满,用工单位未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劳务派遣制中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而不是实际用工单位。你需要与派遣公司进行工作交接。

也许是的。

Q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派遣单位不再续签,换另遣单位签了二年合同,但是用工单位是一家,我能得到前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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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派遣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的规定。工伤的离职的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另外你的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你可以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要求公司赔偿,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见第四十七条,如果公司不赔偿你也可以去做劳动仲裁。具体的操作还是建议你打法律资询电话,会教你如何规避风险,胜算会更大。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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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派遣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9级工伤应当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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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用人单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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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因此,可以向前劳务派遣单位追讨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2、被鉴定为九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得到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以上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Q5: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满了,我不想续签了有其它钱拿吗??

那个做两年的离开是公司解聘了他。而你要想离开是你自动解聘。如果跟公司搞好关系可能在理解同情的角度给予适当的补偿。不给也是正常的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按照第17条来签订,是比较完备的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主动辞退的,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