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派遣的规定(请问单位的劳务工能否转正?)

劳动法关于派遣的规定(请问单位的劳务工能否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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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如何转为正式职工?

等到你们老总的脑袋被驴踢了再说吧。

兄弟别想了,混两年还是换工作吧。

现在这种体制可以说转正的几率几乎趋向为零啊。

刚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应与正式工一样,不过真具体实施下来还是有很大困难的,短时间内是没希望了

Q2:请问单位的劳务工能否转正?

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完必须转正,交金。至于劳务工转正没有规定。

目前很多公司都是请劳务工,包括银行、机场等政府机构。

公司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早已想到这点会与劳动法相冲突,就安排不同工种不同性质的工作,这样就不会违反法律也可保护公司利益了。(虽然有时不公平,劳务工与合同工干一样的活甚至跟多活,拿少的可怜的钱。)

工作已经8年的劳务工想要转正的机会肯定是没有的,肯德鸡等快餐店也采用这种方法(甚至采用兼职钟点工)。这是剥削劳动力,无商不奸。

对于这种公司,出路只有1条就是跳槽。

Q3:新劳动法劳务派遣员工满几年可以转正吗

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条例。

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企业应当严格控制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目前劳务派遣员工转正还是要看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Q4:劳动派遣工能转为正式的吗?

组织关系在派遣公司、除非直接来工作企业面试

如果在机关事业单位,除非你参加统一招考,比如公务员考试,否则没有转正的机会

在企业的话,能否转正要看单位的意愿

现行法律规定并不禁止劳务派遣工与被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可以啊,我有亲戚就是邮政劳务工,现在国家逐步取消劳务工的工种,满足一定考核条件就可以转正

可以的。但机会很小。

Q5:新劳动法对合同工转正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点

1、劳动法对合同工转正的定义是试用期满,即相当于转正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付双倍工资; 2、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同工同酬; 3、签约两次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须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