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总额法和净额法(派遣制员工工资计不计入用工企业的工资总额?如果不计入的话,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额是不是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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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制员工工资计不计入用工企业的工资总额?如果不计入的话,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额是不是就会减少?
如果由贵公司支付,就要计入。如果又派遣机构支付,是不用计入的(由派遣机构计入了)。
如果不计入的话,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额是不是就会减少?你说的是财税27号文吧,是的。但是如果你来寄发工资就可以啦。
与在职员工一样做法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Q2: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数超过100人,注册资金只有100万元是否是小微企业?
营业额三万以下是小微企业,和你说的无关
看营业额,和这个无关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其他具体的行业分类请百度百科
小微企业是看你的营业额的,和你说的这些没关系
...这个你可以先和派遣公司谈,谈完了以后你自己也可以对比一下,然后再决定是否去。可以事先把薪资福利,发展空间等都通过派遣公司了解清楚。 ...
Q3:本人今年6月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工厂输送学生工若干名,现有部分代理费和工资未结清
这种未签订合同的话是很难找回的,现在劳务市场龙鱼混杂,不熟悉的话请不要胡乱输送人力,有时候不止损害到自己的利益,连跟你做的人也得不到保证。
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输送工厂当地的劳动局投入那家厂,投诉厂家少发员工工资。这样厂家会去找合作的劳务公司解决员工的薪资,至于你个人利益是很难追回的。
劳务派遣不属于正式工,如果你进去工作了,工资都不是华能发,派遣企业发的,有可能在华能转正式工 涨工资是可以一起涨,但是会受派遣企业控制,而且派遣企业也会收你工资的一定数额 派遣企业就是招你进去的人力资源公司
Q4:为什么要劳务派遣这个公司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很大市场需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劳务,可向劳务派遣公司采购,也就说这些劳动力的劳务关系并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再由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采购。
而事实上,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很多用人单位害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为规避责任,也会把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
还有一点,就是由于在统计劳动生产率时,劳务派遣工不计入总额,所以一些企业为了树立形象或迎合上市需要,通过使用派遣工做高报表中的“劳动生产率”。
这样很多原不属于上述三性的劳动力也挂靠在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派遣公司获得大量的商业机会,从而快速成长。而更有小部分劳动派遣公司,采用如不帮用工购买社保等手段谋取额外利益。
因此,为规范相关事项,《劳动派遣法》也进入了议程。
Q5:劳务派遣有哪些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法律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