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最长时间(短期派遣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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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什么时间生效
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从开出来开始就应该算是有效了,我朋友可以开这个玩意儿的!
Q2:短期派遣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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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只能签三个月这需要与用工单位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你们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至少应该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你们不能以这三个月的合同到期为由而解除你们已签订的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具体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般来说,当然是安排到的别的用工单位,这也是派遣公司的利润来源不是吗?!
最后,补充一句:作为以安排用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派遣公司,“以人为本”的重要性高于其他企业,要更多的想一想:如何招到更多的“派遣”员工,联系到收入更高、待遇更好、期限更稳定(长)的用工单位,让自己的公司更快的发展起来,赚到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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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所在派遣公司还继续忙那应该会继续给你们签订合同,如果不是很忙那有可能把你们退给劳务,你们和劳务应该是没有合同的你们应该只和你们工作单位签合同,但是你们呢属于劳务外派,有什么事公司不怎么需要管。一般都会续签,但续签后还是外派,应该就是两年,现在好像最少两年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据此,至少应该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由此可知,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可以合意解决。
Q3:企业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最长期限为多少?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一年。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对此有些同志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不是中介,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为解决这个问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认为,实践中将接受单位的用工期限作为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的做法确是不合适的,但是本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对一般的劳动合同没有最低期限的规定,如果仅对劳务派遣合同规定最低二年期限,必将导致法律前后不一致,也加重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负担,造成不公平。有的用人单位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必然会将最低二年期限的负担或多或少地转嫁给用工单位,这样将会使得用工单位的成本大大提高,不利于就业。还有的提出,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二年与有关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相矛盾。
经过反复研究考虑,我们认为,为解决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这一做法,法律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规定是必要的,这不仅可能解决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同时规定,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这也是限制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不正常发展的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
Q4:劳务派遣合同一般签多长时间
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是两年的定期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单位应该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同意劳动者订立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该要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要在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工作期间,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新的派遣岗位的情况下,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该标准是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Q5: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共7章、29条,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规定尤为值得关注的一大亮点,就是限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数量的10%”,并明确“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