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改革?用人单位改革不签长期合同是违法吗我在单位干了20年,改革了不签长期合同,反而是排遣工,请问?负合?
内容导航:
Q1:公司的内部改革算是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吗?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取决于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如果入职时已说明的工资遭降低就有理由,否则就不是理由。以这种理由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以公司违反合同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的。
Q2:劳务派遣工改革问题!
。。。。。。 虽然我也是一个劳务派遣人员 对这个话题也比较关注 但是我觉得今年的5.1期间肯定是不会执行的 。。。。。。 哪有这么容易说改就改啊
Q3:E实名-劳务实名系统给建筑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呢?
日前,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办法》提出,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承包企业应在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台账包括每名建筑工人的实名制档案,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Q4:用人单位改革不签长期合同是违法吗我在单位干了20年,改革了不签长期合同,反而是排遣工,请问?负合
应该叫作“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列举的各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需要签。个人认为就算你们认识有个简单的和合同也好,何况是不认识的?
既然是做连个月就签一个简单的劳务合同就行了,标题是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分别写你们的名字注上身份证号码。
内容简单的写就行了,比如说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砌墙达成如下协议:
工作时间:xxx——xx年月日
工作内容:砌墙(这个是我举得例子,具体做什么活你们自己写)
工作地点:
作业质量要求:比如墙高多少厚多少,用不用粉刷之类的(根据你们的情况写)
劳务费:是劳动前付一半啊,还是结束后几日内付啊,付多少啊,是现金啊,还是打到卡里啊,卡号多少啊,等等都要写清楚了。
材料采购:你们工作的内容需要买什么东西是由谁买,质量谁来负责
其他待遇:除了工钱是否管吃饭啊,车费啊什么的
违约责任:万一干到一半甲方不让你干了,或者不给钱了,或者是乙方不来了,这个一方违约金支付多少的钱你们约定一下
最后就是签上你们的姓名,写上签合同的日期就行了。
这个合同非常的简单,但是把你们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写上了,一旦出现纠纷解决起来方便。
Q5: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临时工会被清退吗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都是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这种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合同,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