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劳务报酬区别(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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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区别的总结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方面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简单的说就是你的全部收入,不仅包括工资 奖金 还包括劳务费,兼职收入。
Q2:劳务报酬属于工资薪金吗
不属于,因为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在于雇佣关系,工资薪金的主体属于雇佣关系,而劳务报酬不属于雇佣关系。
Q3:《工资就是劳动报酬》这一说法对嘛 为什么?
您好!这话是对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工”就是劳动,“资”就是钱。因此,工资就是劳动报酬。谢谢阅读!
你在求生存的过程中自我保护观念欠妥。为什么进厂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但是,就老板欠发工资一事已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准备好材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Q4: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
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区别: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身心劳动所给予的一定的金钱,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工资是固定工作关系中雇员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或者法定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之一。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身心劳动所给予的一定的金钱,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工资是固定工作关系中雇员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或者法定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Q5: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酬所得有什么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存在雇佣关系,即有劳动合同等,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临时性的从事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这要看怎么理解,你可以简单理解成工资+劳务费=总收入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