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劳务税 讲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的计算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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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货物劳务税的介绍
货物劳务税不是一个税种,它包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出口退税四个部分。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都属于货物和劳务税。;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都是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一种。税务局的货劳科就负责流转税的政策。
Q2:商品和劳务税类有些什么?与之相对应的税类是?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在税法理论界,对税种的分类并不完全相同,针对考试,我们掌握教材上的分类即可。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所得税税法: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资源税税法:资源税,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你说的“劳务税和工薪税”,现在没有这两个税种。
是不是“劳务”和“工薪”收入,应该缴纳什么税?
如果是的话,“劳务”和“工薪”收入,都交个人所得税。不同的是,”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元,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而”劳务费“,适用20%的税率: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16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16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那劳务费的个税征收标准是20000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0%,不超过4000元得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额-1600)*20%
Q3: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具体是哪些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超过50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的标准写错了。
是错的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009年以后,含50万。.2009年以前为100万)。
Q4: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的税率计算方法
3%的 单价为5.2元 数量150个 请问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怎么算出来?求具体算法。
开具发票的时候的销售货单是这么说的,如果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的项目超过8项,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将无法容纳,那么税控系统将自动生成销货清单,在发票票面上将不再显示明细,而是汇总数据。所以这个时候开票方必须打印销货清单并给购买方。
所以不是必须开具的,当项目超过8个自动生成清单并必须给购买方。
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有17%、13%、3%三种,以公司具体情况税务局核定为准。
Q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的计算依据有哪些
计算依据: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包括出口企业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并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且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料件,以及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保税区内的企业购进并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进口料件。
(三)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有关计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的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兑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办理免、抵、退税的基本程序和所需凭证
(一)基本程序。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离境并按规定作出口销售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在办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应于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税务机关应对生产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资料进行审核、审批、清算、检查。
(二)所需凭证。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下列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发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中远期结汇证明
4、代理出口证明
5、增值税专用发票
6、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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