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经济补偿协议书(关于机关劳务派遣人员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劳务经济补偿协议书(关于机关劳务派遣人员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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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劳务市场的工人平均收入都很高,却还是一贫如洗?

在平常生活中,出现这样的情况也算是挺正常的。在很多人眼里,劳务市场的工人平均收入都非常高,但为什么却还是一贫如洗呢?其实原因也有很多,今天就以我个人的经验,和大家分享分享,相信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1、收入金额小于支出金额。

有很多人都只了解劳务市场工人的平均收入,但是却不了解他们的支出金额。特别是对于劳务市场的工人们来说,一般都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也算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个家庭5口人,全靠一个人挣钱,那么相信得到了工资之后,很快就能够一贫如洗。

2、拖欠工资现象非常严重。

以现在的社会状况来看,很多老板或者是公司都会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特别是对于建筑工人来说,一般都会拖欠半年的工资。然后再做一半年里,对于工人们来说,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也只能够借助以前挣的汗水钱维持生活,虽然说每天在上班,但是都会尽力拖欠工资,所以当工资发下来的时候,也会很快花光。

3、劳务市场的工人工资用处比较多。

一般劳务市场工作的工人,一般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差的工人。但是他们也没有任何技术可言,只有通过在劳务市场挣点汗水钱。他们心里都想着自己过好生活,每当发了工资之后,就会装房子、买房子、买汽车等等,消费的速度也是非常非常快,所以说在你们眼里“一贫如洗”,也算是挺正常的。

还有一大原因是,你对劳务市场的工人平均收入根本不太了解。其实劳务市场的工人工资并不高,工资高的也仅仅是领导,工人们也只能靠自己的双手挣点汗水钱,所以收入也不是特别理想。

平均工资代表的是事物的普遍性,你个人的一贫如洗,只能说明事物的个性。

平均收入对某一个工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你自己有多少水平,有多大的能力,能够创造多少价值?这才是你能够获得高收入的最基本的条件。

在劳务市场工作的工人一般都是外地来的雇工。他们日常支出也很高,需要租房子,水电费还要供一家人的生活。存钱对他们来说很困难。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在劳务市场的人几乎都是最底层的穷人,他们虽说日收入比较高,但他们做的活连不上,每个月干不上半个月的活,所以他们有活就很劲要钱,没活闲得够呛。挣到钱了就是喝酒,使劲造。

的确如此,劳务市场的工人朝不保夕,偶尔会有活干,看是工资不低,其实他是没有保障的,挣钱了,有吃有喝,没有活干,就空耗着一天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日有活今日累,累啊,才有钱拿,这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劳务市场的工人不应该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他们更希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才能改变一贫如洗的现状。

Q2:企业如何通过劳务取得成本?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成本,按提供劳务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还应包括直接材料的成本。

1. 成本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范畴,是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也称生产费用。人们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达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之为成本。

2. 并且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成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处于不断地变化发展之中。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方便。

3.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多种所有制的生产主体同时并存;成本的涵义应与目前的经济体制相适应,采用如下的多种理论成本。

4. 生产主体是小商品生产者的,只有生产资料需要购买即势支费用,所需要的劳动 就是生产者本身,不需付给资,可以用C作为其理论成本。

5. 生产主体是国有企业的,以社会作为主体,商品生产中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都可看作社会的耗费,是社会生产成本,可以用C+V+M作为其理论成本;其他生产主体一般用C+V作为理论成本。

Q3:什么是“零工经济”与灵活用工?

一、零工经济是指由工作量不多的自由职业者构成的经济领域,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快速匹配供需方,主要包括群体工作和经应用程序接洽的按需工作两种形式。

零工经济是共享经济的一种重要的组成形式,是人力资源的一种新型分配形式。

二、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从法律关系来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第一:对企业来说,直接的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对企业的生产不利,迫使企业提高招聘工人的工资,在企业利润空间不大的情况下,不利于企业的生存;由此引发企业招聘年龄偏大(男性55周岁以上)以及招聘闲余妇女,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就业的年龄范围,有利于中老年人的收入提高,对农村没有社保的中老年人来说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从而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子女的负担,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第二:用工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活成本的提高,因为只有企业给工人提供稳定且不断提高的收入,工人才有可能长久得呆在一个企业之中,如果不稳定或收入不随着物价的增长而增长,工人就想跳槽,频繁地换企业,在工人寻找工作期间,企业也就面临用工荒的问题。所以用工荒的出现,促进企业提供稳定且良好的待遇,如果企业要发展必须稳定工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企业优胜劣汰的选择。

Q4:关于机关劳务派遣人员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1、应该不能,法律规定就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

2、你的情况就是三年。

3、没有遣散费一类的补偿。

主要诉求是第三次签合同时没有跟本人签无固定期合同,我要求赔偿二倍工资.。很难的。因为从2008年以后签订的算第一次。2007~2008年签的是第二份固定期合同--如果是2007年签的2008年到期,也不在计算范围内。2009~2010年是签的是第三份固定期合同,2011~2012年签的是第四份固定期合同.则是2次。

有银行的工资往来明细和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保缴费记录可以充分证明我的劳动关系。

从2005年工作到现在一直拿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看看用工单位是否做到同工同酬?如果不是,可以要求单位改正。

合同没有到期.我现在正在跟单位协商,让他把我辞退--为什么?三思啊。

不放心的话,建议去社保中心咨询。

Q5:火速求解:经济法律关系中,工作和劳务有什么不同,谢谢大家

你好,这是个理论问题,目前在实践中还有些争议;

简单一点讲,工作一般是指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做为标准;劳务是一般与雇拥关系相关联,适用合同法与民法通则来规范。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你说的是劳动合同和劳务之间的区别吧。

  劳动合同,是单位和自然人之间的以提供劳动为内容的合同。

  劳务,则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以提供劳务为内容的合同。

  主体不同,法律责任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救济的途径的途径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