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劳务和名誉是否可用于出资?

什么叫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劳务和名誉是否可用于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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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债权、劳务和名誉是否可用于出资?

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不可以;名誉权不可出资;债权相对比较复杂,例如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的肯定不能出资,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也可能用于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属于人身权范畴,而债权属于财产权。

侵犯人格权,身份权等人身侵权案件此权利属于人身权,不具备财产性。

而物权,债权等财产侵权案件原则上不适用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精神损害。

当然某些特殊财产侵权案中法院判决了精神赔偿。第一例好像是在唐山,一个地震后的孤儿,拿着父母的照片到照相馆翻拍,结果弄丢了,就起诉到了法院,要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支持了。

Q2: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经营劳务,怎样开发票

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呢?劳务公司也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呀?

假如你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包含劳务派遣的话,你应该是不能做的,当然,如果是派出员工完成与你们的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还是可以的哦。应该收的是服务费。

学习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对于外出经营的建筑工程公司,只要按以上规定程序在发生外出经营业务以前办理了《外管证》的,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凭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可以列入公司“应交税金”统一核算,申报下期税款时作为已交数抵扣。

Q3:经济法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1、营业期限有限。合伙企业的营业期限和营业目的由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2、合伙人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可以依照约定或者受益份额按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但他们首先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基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合伙事务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其他合伙人授权给某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4、合伙企业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有且仅有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5、合伙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由两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有限合伙 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出资方的优势。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亦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份额称为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份额成为股份。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法人,而合伙企业不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法人。

公司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均不同。

以上内容大致可以区分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了,具体可以看下经济法。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是几个股东出资组建,都属于公司的一种,合伙企业可以由几个股东组成,由组成股东负责企业的所有营运与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股东只需要承担自己出资额内的债务就行了

1.符合规定.出资人可以以实物出资,需要评估的可以与其他合伙 人商议或交由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假,以劳务出资的可以应与其他合伙人商议作价.

2.不违法.利润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按合伙协议履行,根据规定,协议不得约定把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让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

3.不能.根据规定,该行为无效.

4.有效合同.根据规定,企业内部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应当承担.根据规定,无限合伙人对退火以前产生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6.不成立.根据规定,新加如的无限合伙人对以前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7.通过合伙人的一直同意可以成为合伙人,如果不能同意,其继承人只能拿回自己的继承份额.

Q4:有限合伙企业比例出资有没有限制,快期末考试了,不会的别来乱说,谢谢:-P

(1)你好,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对出资方式有要求,即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对出资比例有没有限制。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有的

Q5:有限责任公司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确定作价额吗?

目前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