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务报酬和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税率(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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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同一份工资可以既申报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吗?
不可以。
工资就是工资,属于劳动薪金报酬所得,不是经营所得,也不是劳务报酬所得。
一,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 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Q2: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你的第一个计算是对的
第二个是这样计算的
20000*20%+30000*30%+50000*40%=33000
记住是超过某一部分用某一部分的税率
劳务报酬100000元查出税率为40%,扣除数为7000 劳务收入不超过4000 扣除800 超过4000 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0% (100000-100000*20%)*40%-7000=25000元。 x=136764.71
Q3: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非雇佣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非雇佣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一、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比如说,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例如: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3、我国税法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不明白啊 = =!
Q4:哪些合同法律关系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其实没明白你的意思。
但是劳动关系里面提到的收入都是按照劳动报酬所得。
解: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
1. 设计
2. 装潢
3. 安装
4. 制图
5. 化验
6. 测试
7. 医疗
8. 法律
9. 会计
10. 咨询
11. 讲学
12. 新闻
13. 广播
14. 翻译
15. 审稿
16. 书画
17. 雕刻
18. 影视
19. 录音
20. 录像
21. 演出
22. 表演
23. 广告
24. 展览
25. 技术服务
26. 介绍服务
27. 经纪服务
28. 代办服务
29. 其他劳务
Q5:临时工收入按劳务报酬还是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取得按照工资薪金收入,其薪酬按照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取得按照劳务所得收入,例如出租车出租收入等,其薪酬按照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实务工作中,短期内雇请的临时工,企业一般与之没有连续的劳动关系,一般也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故一般作为支付的劳务报酬处理。
有的企业,短期内雇请的临时工,企业一般与之没有连续的劳动关系,一般也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作为支付的薪金报酬处理,是错误的,少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规定,一切发放单位(包括工资、劳务报酬,以及中奖的奖金)都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代扣代缴是义务,如果不履行,可以进行税款金额50%至3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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