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清包合同范本?建筑名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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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高速路做工程的承包公司,自营改增后的税务问题有些问题请教大家。
1、营改增以后,建筑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合同约定工程完工付款,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纳税。
2、现在签订的合同,属于新项目,如果不属于清包工、甲供工程,则一般纳税人应按法定税率11%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500*11%=55万。工程作业中取得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收到工程款,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中约定是不含税价格。请与甲方进一步磋商,应补充合同金额,加入销项税额55万。双方均一般纳税人,你开出的增值税专票甲方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不签订补充合同计入销项税额55万,则贵公司收到的工程款,同样要计算增值税,计税依据就是500/(1+11%),这样你的利润会减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你说呢...
Q2:清包工方式是什么意思
清包也叫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装饰公司或装修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由于材料和种类繁多,价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担心别人代买材料可能会从中渔利,于是部分装修户采用自己买材料、只包清工的装修形式。
简单的说就是:清包工是指人工费就是纯的人工费,不含任何材料的费用。工是工,料是料,工料分离。
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的,其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价款不作为营业额。
清包工优点:
1、由业主掌握最大的主动权,所有事情都在自己的监督控制之下,容易放心。
2、有时由业主设计的房子也更具个性,符合自己的生活习惯及性格特点,特别是相对于那些自己很有设计想法的同胞来说,这可真是一次令人兴奋的挑战经历。
3、相对其它方式,价格也更经济,容易控制,免除了受骗上当的机会。
Q3:建筑名称解释
嗬嗬,这个简单,本人正好是建筑企业的,能帮您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建筑企业有三种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种
我给您举个例子吧
拿一栋住宅楼工程为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的是整体建筑物的土建、水暖电安装、外网附属工程的全部,它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设备安装(水暖电煤气)工程等等
而专业承包,就是专门承包其中一项,如土石方工程或门窗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这叫专业承包,而你说的就是这一类
劳务分包,就是指服务于各专业工程的劳务用工承包,就是俗称的清包工,它不属于专业承包
需要注意的是:专业承包既可以由建设单位(举例中的就是开发商)直接发包,也可以由施工总承包经过正常手续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不知道您明白了没有。
1.实验楼 --躬行楼 2.高中楼--则名楼 3.行政办公大楼--德馨楼 4.学生宿舍--则灵楼 5.男生宿舍楼--鸿鹄楼 6.女生宿舍楼--素琴楼 7.体艺多功能活动中心--乐育楼 8.回廊--绿苔楼
二楼说对了。
“钻石星辰2007”基本说对了:)
总承包就是和甲方签订所有工程的单位
专业承包就是只做一个专业的单位,他是和总承包签订合同,比如做防水的,涂料的,砌筑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Q4:承包工程施工需要劳务资质吗
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1、劳务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2、劳务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3、劳务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劳务发包人负责;4、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区别之处有: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5、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劳务分包是将部分或全部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形式上与转包非常相似,一方经常将劳务分包混淆为转包而请求法院确认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该主张不能得以支持
Q5:一般纳税人去国税说明是清包工怎么写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我公司名称税号,营业范围及资质,承接什么工程,说明没有材料,只是纯人工劳务,现申请以清包工方式简易计税,按3%开票。
没看懂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