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与单位签定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对我本身有什么利弊?)

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与单位签定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对我本身有什么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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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签合同利与弊包括

1、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劳务公司与被派遣的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以防止派遣公司签署或最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工公司没有与劳工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该雇员被派遣,那会发生什么业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2、劳务派遣合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法定义务为被派遣的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并承担不依法支付的法律责任,以防止派遣公司支付或不支付社会保险金。安全果劳动服务公司未能支付社会保障,则员工正在工作。如果公司遭受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后果将非常严重。3、劳动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工资的发放日期,并规定,未经雇主同意,调度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扣除职工的工资。如果调度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将很难安心。诸如工作等员工的离职率很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2:签企业劳动法合同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1 首先认同一楼的回答,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在法律上仅仅只是期限规定上有不同,你和公司也少了一年一签或几年一签的程式.

2 但我想提问人更关注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究竟有什么坏处.也就是实际运做会产生什么问题.

A 当你需要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在职,职位什么的)时,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可能无法单独证明,有关单位可能需要你提供劳动手册之类的文件或单位开证明;

B 如果 我是你老板 我会在合同上加一句"公司有权依据员工工作表现决定合同具体期限".否则,无限长的合同,当然是剥夺了资方的诸多权利,不符合经济学原理.

C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形中剥夺了员工的谈判加薪砝码.

但 如果反攻得当 也是对员工自身有利的。

好处是可以保障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坏处嘛就是有时候也受限制

签劳动合同可以保证公司不会随便把你给开了,有保证工作,不签订呢,那就很难说了,可能他们会找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把你给开了,所以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自己有个保证。

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双方当事人。

更好的维护一个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现在不是都在提倡和谐社会嘛。

自己上网查

1 首先认同一楼的回答,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在法律上仅仅只是期限规定上有不同,你和公司也少了一年一签或几年一签的程式.

2 但我想提问人更关注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究竟有什么坏处.也就是实际运做会产生什么问题.

A 当你需要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在职,职位什么的)时,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可能无法单独证明,有关单位可能需要你提供劳动手册之类的文件或单位开证明;

B 如果 我是你老板 我会在合同上加一句"公司有权依据员工工作表现决定合同具体期限".否则,无限长的合同,当然是剥夺了资方的诸多权利,不符合经济学原理.

C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形中剥夺了员工的谈判加薪砝码.

但 如果反攻得当 也是对员工自身有利的.

以上意见 仅共参考.

Q3:签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根据实践,社会保险部门只在单位提供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起到保障您的社会保险权益的作用。

祝您新年快乐!

劳动法俱乐部:

如果签订的是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一旦合同期满,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合同,您也得不到任何赔偿!

Q4:签定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劳动者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有利于企业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保合法的享受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

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

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8、“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 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各地不一样,你从这里看看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34269.htm?fr=ala0_1#1

1、签了合同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合同权益;

2、如单位违约或违反劳动法,可以作为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的凭据。

一、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当前,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三、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四、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市场条件下的企业要讲求经营效益,而不是单纯追求销售额,更不是单纯追求生产量。如果卖出去的商品收不到货款,那样只会生产得越多,销售得越多,亏损越严重。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合同中一般应注明: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第三,如果确需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则要注意把握好需方的整体实力、信誉度、付款时间的长短及手续交接等。在签订合同时须要求需方提供加盖需方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方收货的人若非其法定代表人,收货人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需方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第四,要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五、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一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还有这样一个案例,某科研所在转让一项技术时,客户要求由甲方提供原材料,负责成品的化验。当时科研所同意了,但在合同中却表述为“甲方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化验”。后产生纠纷,科研所以此为据称其只提供“产品化验”而不负责“提供原材料”,客户因此遭受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六、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七、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八、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九、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青岛仲裁委员会、烟台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十、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是你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相关国家机关的保护。

Q5:与单位签定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对我本身有什么利弊?

按劳动法来说终身合同制员工有好处的,如果,企业要开除员工如果是终身员工的话会得到更多的补偿。

企业都不愿意签终身合同。

这个你要考虑一下违约的责任 不定期你是自由的 相对来说 但是弊端就是自己的工作没有保障 你的五险一金之类的 他可以随时解聘你 其他的我暂时不太了解 最近正在研究这个 你不急的话 过两天再给你详细的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