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院答复意见?劳务伤害责任划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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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主要是指拖欠工资,受害责任纠纷主要是受到伤害侵权。
劳务合同是民法规定的合同的一类有名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合同。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一个立案的案由,是雇员自身受害向法院起诉时立案的案由
合同有效,约定履行! 非试用期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Q2: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吗
不可以,但可以以工伤诉讼仲裁。
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具有《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即为工伤案件。没有的,一般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Q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休庭了,多久可以出判决书?
如果已经查清,法院不再开庭的,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判决,具体还要看法官工作效率的。
你好 ,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十五天左右下判决书,如果是择期宣判的当时,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Q4:提供劳务受到损害的找谁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刘某为您维修旧厂房屋顶,你们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刘某作为成年人,且取得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进行高空作业,应当能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但其未按高空作业的操作规范穿戴安全防护装备,导致从高处跌落的事故,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责任。如您在刘某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也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要根据您在刘某受伤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来判定您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Q5:劳务伤害责任划分问题
你好,具体比例在这里也不好说,法官一般会公平判决的。如果不是客户要求,对于受的伤客户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这个要求,他起码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公司承担。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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