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湖南省招投标专家评委的评审工资有何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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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评标专家评审费用计费方式、标准,,,四川,成都,绵阳。。的急啊,谢谢
绵阳是:500+100本地专家是这样,成都专家的话是500+300,这是4小时以内的,超出了的话是按评标开始到结束按150*小时数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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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湖南省招投标专家评委的评审工资有何文件规定
一般只有一个标准,大概1000元/天,再考虑路费/住宿/餐饮补贴;1200-1500左右;
同问。。。
Q3:请外国专家讲课,支付1000元劳务费,是否有免税规定?
不免税。
需要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税额=(1000-800)**20%=40
不免税。他属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具备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
一般是指短期行为来华的外籍个人,如:承包工程中短期作业的外籍人员,到中国境内演出或表演的外籍演员或运动员等。
二、纳税义务的确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住不满90天或183天 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 境内支付 应申报纳税
境外支付 无须申报纳税
来源于境外的全部所得(无论何方支付) 无须申报纳税
三、课 税 对 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四、适用税率
3、20%的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
五、计税依据的确定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因涉及既要按一定比例合理扣除费用,又要避免扩大征税范围等两个需同时兼顾的因素,因此,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或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额-800元(或4000元)
所以,其应缴税额=(1000-800)*20%=40
这个没有吧,具体还要查下相关文件,免税方面的
Q4:大企业招标收取中标企业的招标服务费,评标费合理吗?
大企业招标收取中标企业服务费合不合理?
这种状况是招标模式如何进行实施的问题。反正这笔费用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作为投标企业在投标中,肯定会考虑这部分的成本费用,在已投标报价书中,或者单列或者分摊进项目的各分项清单子目里,投标企业是不会自掏腰包的。特别是较大的招投标项目,这个招标服务费的总额占比也是比较多的,为何市场上有那么多招标代理恣询机构,这其中奥妙一目了然。
实际上企业就是对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企业也是要出这笔服务费的,也是招标规定的内容之一。招标企业想绕出这个圈,反而叫投标企业从本身利润中单拿出这笔钱根本不可能,也不合理。
有的项目在招标实施中就已经明确了,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做为招标服务费进行划扣,这笔服务费也是从中标企业里走帐划转的。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万变不离其中,怎么转弯弯都是招标企业出。除非你投标企业只为低价中标而不考虑此项成本,而如果报价清单中有此单列项,那么你不列这笔费用也不中。所以,招标企业收取中标企业服务费按规定也是合理的,这并不违什么规。
Q5:外聘专家来技术指导,给予其报酬,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想避税,该怎么做?有害补助可以免税么?
外聘专家来技术指导,给予其报酬,是否百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想避税,该怎么做?有害补助可以免税么。度
给专家钱一定要扣个人所得税,按劳务费的标准了专扣。想避税可找一个项目说是来做项目指导,就可报销为他发生的费用属要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