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合同(关于出国劳务劳动合同的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出国劳务合同(关于出国劳务劳动合同的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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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输出,亦称劳务出口,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以谋取经济利益,获得外汇收入。劳务出口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

劳务输出包括的内容

劳务输出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主要有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专业技术、电脑电信、保险、银行、旅行游览、租赁、广告咨询等的管理与服务。

劳务输出包括的人员没有统一的规定范围, 只要劳务输入国需要, 且劳务输出国拥有的劳力和服务都可以包括在出国劳务的行列中。以我国为例, 近年来输出的人员主要有: 建筑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海员、炊事人员、医务人员、文学工作者、农业种植、手工艺工作者、工艺美术人员、外贸工作者、翻译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家务劳动的保姆等。

近年来我国的劳务出口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根据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安排劳务出口;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近年来, 海外劳务市场需要的劳务主要有:

(1)劳动密集型:也就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一般性劳动, 如建筑工人、石油工人、矿山工人 、农业工人、园林工人、清洁工人等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务;

(2)技术密集型:也就是以技术技艺为主的劳动, 如规划设计人员、设备安装人

员、高级厨师、工程技术人员、园艺工艺人员等以自身技术为主的劳务;

(3)知识密集型:也就是以专业知识为主的劳动、如专家教授、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研究人员等以消耗脑力为主的劳务。

中国公民申办劳务出口一般应通过以下途径:

(1)通过专门从事劳务出口的国内企业公司办理申请登记、培训和派遣;

(2)通过所在地或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办理;

(3)通过个人在海外的亲友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Q2:关于出国劳务劳动合同的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1、劳务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但无论是否公证只要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既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如需要公证可以在合同一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公证是需要费用的,我记得一般的商业公证是500多,个人的是200多,不过前提是中文公证,如果需要外文翻译,根据语言种类及字数加收翻译费。

2、工资的发放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国内,也可以在国外,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当地币,个人所得税原则上肯定是要缴纳的。

3、合同上当事人签字和按手印都有效,选其一也行;公司方面必须有公司的公章或持有该公司授权书的被授权人签字也同样有效。

Q3:委托协议与劳动合同相同吗

委托协议与劳动合同不相同。

1.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 委托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3. 劳动合同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有两种,一是书面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关系,最正规的。二是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叫做事实劳动关系。

口头协议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双方都认可,也算事实劳动关系。

这是不同种类的合同,有着本质的不同,法律责任截然不同,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是由法院管辖的,由《合同法》、民法等规定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纠纷法定先行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由法院管辖,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调整法律关系。

你所陈述,内容应当像是经济合同关系(委托协议),不太像劳动合同。当然准确的判断需要对具体合同进行分析,不能只看其中的某一段约定。

性质不同,前者不需交金

委托协议与劳动合同是完全不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完全不同。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

如果该单位的配送是业务的主要内容,建议持该协议直接去社保中心咨询。

Q4:什么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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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微力图文

  篇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  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一、委托合同有哪些特征 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既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委托合同不适用于须当事人亲自履行的身份行为和需要利用他人特定技能完成的行为。 2、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是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誉表示信任为基础的,因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 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 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适用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下列事项为禁止委托他人的代理行为: 1.收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2.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 3.遗嘱的制作; 4.出版合同的履行; 5.演出合同的履行; 6.其他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履行的事项。

Q5:委外和劳务派遣区别是什么

委托业务;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