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劳务合同(先是劳务派遣1年,后是和公司签订合同3年 这样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出国务工劳务合同(先是劳务派遣1年,后是和公司签订合同3年 这样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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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派劳务协议转成与公司直接签署协议的过程,这样操作合法吗?

本来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员工的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与A公司并没有劳动关系。简单的说,就是本质上并不是A公司的员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所以A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并没有触犯劳动法。

年终奖属于福利待遇,给谁发属于公司内部福利,只能说公司自已原因,劳动局或者法院不会受理你这种情况的。也就是说属于合法,虽然很难听。

楼上的那位,同工同酬指的是工资,不包括奖金的。

Q2:劳动合同培训费 我与一家外企签定了2年合同,现在工作9个月了,想辞职,关于该不该赔培训费和赔多少的问题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培训,用人单位能提供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培训期间所花费的费用,并且有发票的话,劳动者提前辞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要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中含有人员管理,培训计划职工培训费用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个人承担培训费是违法的

我也在外企工作,我进去就签定了3年的合同也和你一样 我在那做了10个月,出来的时候公司也更 我要什么啊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起诉!!这算什么培训,就是公司出的坑人主意。

又不是很专业的培训。

工作要做到不认真、迟到、早退、旷工、失职、渎职、酗酒、抽烟,让公司把你辞了。

劳动合同法对于专业技术培训的概念未作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但是,一般的上岗职业培训不包括在内。在劳动纠纷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对于专业技术培训的概念通常作广义理解。

个人认为,如果单位承担费用,学习驾驶、到国外培训均可视为培训。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们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还不错,比大量存在的血汗工厂强许多。是否辞职建议慎重考虑。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刚毕业吧?

这很简单,这样正规的企业,很难得,一旦你辞职了,就会后悔。

你要知道,在国内,肯传授给你技能的企业可谓是凤毛麟角,你要珍惜。

年轻人难免浮躁,难免吃不了苦,坚持2年,在签合同的时候你的工资就翻倍了。

工作5年你就是工程师了。一月不下一万。

坚持吧!

如果一定要辞职,所有公司对你的培训费,都需要陪公司,并且还有罚款。

这不是多少钱的事情。建议你坚持。很难得。问问你的家长就知道了。

Q3:入职已满10个月还未转正公司需要赔偿吗

可以要求单位试用期满后按正式工标准发放工资,补发工资差额

同时可以单位超过试用期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什么情况要求陪赏

有赔偿,合同签了一年 试用期是一个月。合同签两年 试用期是3个月。你已经做了10个月公司不给你转正超过了试用期。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

Q4:先是劳务派遣1年,后是和公司签订合同3年 这样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这个要考虑派遣公司是否有联系或是同一家,是的话,那么是三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你2个月的工资

到3年合同期满时,在本企业内工龄为3年。劳务派遣时工作年限计在劳务派遣公司

Q5:劳务派遣合同快到期了,我应该怎么做?

此时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与派遣公司联系续签合同事宜,一种就是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能否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希望你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你将来的保障性更好。

问用人单位也是可以的。。跳槽哦,新劳动关系正常来说应该问派遣单位。不过

不要急,还没有到时间,公司可能还在考虑,公司不续签是会给出补偿的。

听你的描述,猜测一下,你的公司为了省事,与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这个公司可能是关联公司也可能是骗子公司或号称和劳动局有关系的公司,也不排除是合法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然后让你们全部员工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协议,这样,理论上,你们就都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了,用人单位和你们只是劳务关系。 应该说这样的方法目前被很多公司采用着,因为这样对公司的责任最小,只是要多花点钱而已。你们公司的这种做法说白了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你有权利拒绝这么安排。责任当然在用人单位一边,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要换,理论上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到期的意思是这边的用人单位不再用你,但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未到期,因此,不算自动离职。得不到任何赔偿更是无稽之谈。理论上你们的劳动合同相对方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过如果你能证明这是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那么就能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了,如果证明不了,就得找劳务派遣公司了。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跟你没有关系,那是公司间的行为,正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会召回所有员工,但不代表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