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济补偿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换一家用工单位仍是同一家用人单位,那我还能有经济赔偿吗?

劳务派遣经济补偿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换一家用工单位仍是同一家用人单位,那我还能有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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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非本人原因用人单位更换派遣公司,和最后一家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

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员工去工作的单位。

如果非本人原因和最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该按照劳动期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也就是半个月工资计算。

Q2:劳务派遣工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答案

解除合同的话,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和派遣单位才具有劳动关系。

Q3:如果是劳务派遣与某公司合同期满解除劳务合同要如何赔偿?

劳务合同期满,派遣工被送回派遣公司,派遣单位需要为员工再次安排工作,并没有赔偿金。

如果派遣工资没有再次为员工安排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派遣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务派遣与某公司合同期满解除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与派遣人合同期满,不续约的,由劳务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合理合法

Q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换一家用工单位仍是同一家用人单位,那我还能有经济赔偿吗?

第一家用工单位必须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第二家用工单位对于你来说 从头开始了

劳务派遣只是和你签订劳务合同 把你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中间产生的责任和义务全部由你的用人单位承担的 劳务派遣公司实际上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也就是说你的经济补偿金肯定是找用人单位领取的 当然你也可以找派遣公司 不过他们也是找用人单位拿来钱以后 给你的

08年1月1日起 一年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到半年为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找第一家用工单位要 这个是你应得的

我是做专业人事外包的 我的回答比较专业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Q5: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更改,赔偿问题,

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兄弟~~我看了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

很明显你们的待遇没用同等岗位的正式职工高,而且他们在你们身体上也没做好基本的保护措施,这么说呢,可能你们就是他们公司的苦力。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上不一样,但待遇必须跟同岗位职工待遇是一样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检查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你可以加上一条身体损害赔偿,还有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你们买过社保,像你们这种特殊工作医疗保险是不是有都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们赔定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出特殊工种的一些赔偿,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给你们买了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有提前享受退休获得养老的权利,只要你发现你有职业病无法再工作,但又没有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就必须按你岗位的工资支付到你退休年龄。

你的绩效奖金一直没有过你也可以这一条跟你的律师说,然后通过仲裁院的调查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该得到的。

放射性职业病是影响你一辈子的问题,这官司一定要打,去仲裁院仲裁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跟公司闹僵了就闹僵了,这种公司没必要呆下去,你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得到自己本来该拥有的一些合法权利和经济补偿!

按你说的那样~~他们克扣你们工资很严重了,自身利益受到伤害就要去保护,其实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质询一下你们城市的律师所,现在很多律师所都有免费质询的,或者去政府质询也行,只要你想,没有什么做不到的,犯法的不是你们,是他们。按法律的程序走一遍我想你们会得到你们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