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不超过6个月(工龄超过十年仍签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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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一家单位工作超过10年的派遣工被辞退,有经济赔偿吗?有什么样的经济赔偿呢?
谢邀。在一个单位做了十年的派遣工被辞退了,同样可以主张你的合法权益,主要可主张以下补偿。
一是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派遣单位将你辞退,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一个月工资。
二是经济补偿金十个月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三是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可领取二十二个月失业金。失业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
你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Q2:劳务派遣在一家工厂做了十几年,现在和厂里鉴了合同不到一年,但是现在厂并了怎么赔偿
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可以来电咨询。
你好 工厂搬迁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你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单位补偿。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Q3:干满十年被辞退,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合同没到,把你们辞退是不合法的.可以起诉.
新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一年就补要一个月的工资,你干了十年就要补发多10个月的工资给你,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甲方把你辞退就要补基本工资到你的合同期满.具体你可以到劳动局了解下.
资料: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的相关法律叫《劳动法》,《劳动法》规定的公司解雇员工相对比较的轻松,就造成了07年底国内众多企业解雇员工的风潮,就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的保护以及对企业主的限制。
但是旧《劳动法》也不是说随便就能辞退员工。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你有上述情形吗?如果有的话,单位可以解雇你,如果没有的话,就不可以解雇你。
另外,你们既然在今年续签了三年的合同,那么自然受新《劳动合同法》保护,单位的做法既然是“无故”,就显然违约。单位应当给你一定的赔偿。如果辞退之前还没有给你的工资、保险、补助等都要一次性付清,同时要支付一比违约金,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由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确定。
所以,你可以救助于工会组织,或者向劳动局及其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Q4:如果劳务派遣工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年了,那么用工单位能不能把他辞退?
员工是属于劳动派遣员工,员工的劳动关系存在于派遣公司,而用工单位在员工符合被辞退的条件时是可以将员工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重新安排。是可以被辞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务派遣的临时性,不能在一个单位干十年,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6条
可以。派遣工签订的是派遣合同,是派遣公司的人。用工单位可以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可以不与你解除合同,再给你找下家。另外,即便你与派遣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不是说就不能辞退你了,出现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一样可以终止合同
你是派遣工,和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当然能辞退你
Q5:工龄超过十年仍签劳务派遣
1.合理合法的,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为不是跟同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满10年以上
2.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解释是很有弹性的,你不能说你这个就不能适用劳务派遣的
单位换公司签合同,其实也就是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合同到期,你不续签的话,没有经济补偿金
补充:
04年就转到人力公司了,08年又转到分公司,就算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同一个注册单位,也不能累计起来算10年的
如果分公司是单独注册的,更是不能累计算了
那有十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啊!或者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哦,十年工龄如果你不申请辞职,也没有重大错误,公司无重大变革是很难辞退你的
工龄计算参加工作当年就算起,根据不同需要按月计算或者按年计算(参加工作当年即为一年,之后每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增加一年工龄)。只要中间没有失业、旷工、长病假等不在岗工作的情况,跟换工作什么的,都可以算连续工龄。
如果认定工龄的时候有异议,你可以要求提供档案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每月工资记录、社保记录等证明这段工作年限。
你刚才问道的文件,一般的工龄政策里都有,没有特别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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