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费如何入账(劳务派遣如何做会计分录及填写利润表?)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费如何入账(劳务派遣如何做会计分录及填写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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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支付临时工工资怎么做账?

亲亲您好,需要这样做:企业与临时工存在雇佣关系时,企业计提工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时,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银行存款。劳务公司的业务,就是实现了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即“劳务派遣”(也叫“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劳务公司即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劳务公司本身就是直接雇佣工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中介公司只是把工人雇佣作为经营活动对象和内容,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哈,祝您生活愉快亲!

Q2:谁知道劳务派遣公司如何计提三费

刚做完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的活,发现其在处理劳务工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存在重大错误,在这里记一下,以备忘。

  该公司根据派遣工的工资计提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均计入了劳务成本内,但根据

财税[2003]16号

文,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劳务公司差额征税的收入扣除项目里只包括工资和四险一金,并不包括三费,所以将计提的三费计入劳务成本是错误的,在计算营业税时也不应作为收入的抵减项,计入营业费用比较合适。显然该公司也知道这一规定,在计算营业税时又作了加回处理。

  该公司与用工单位为了方便派遣工的福利发放、教育经费的报销等,没有在本公司核算相关事项,而是计提三费后于月末直接将三费支付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收取后处理派遣工的福利事项(这种处理方式实务中很常见,通常缘于这些劳务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派遣工”,用工单位只是利用劳务公司解决了这些人的用工方式,掩饰和回避有关的国企用工规定而已),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三费的扣除除工会经费需提供工会拨缴款收据外,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都是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据实列支的,所以需要纳税调增,徒增巨额税款。

  关于劳务公司三费的扣除,目前比较公认的处理方式为(以下好像是大连局的答疑中提到的)

  劳务公司税前扣除“三费”的规定是人员工资关系及劳务合同在劳务公司的,由劳务公司列支扣除工资及“三费”。人员工资关系及劳务合同在用人企业的,劳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劳务公司不可以税前扣除“三费”。

  比较合理的操作方式应该是仍由劳务公司核算三费的计提和列支,至于发放标准和范围,则完全可以依照用工单位统一的相关制度来,避免引起职工争议。举个例子,比如某人参加学习,按规定可报销学费,可以拿发票到劳务公司去报销,不通过用工单位就可以了。至于工会经费,可以在劳务公司成立工会组织,这样就可以取得拨缴款收据了。福利费也是一样,用工单位搞福利时,可以把涉及派遣工人员福利支出的票据拿到劳务公司去做账。虽说麻烦一点,但小麻烦可以避免出现大麻烦(纳税调增)。

劳务公司税前扣除“三费”的规定是人员工资关系及劳务合同在劳务公司的,由劳务公司列支扣除工资及“三费”。人员工资关系及劳务合同在用人企业的,劳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劳务公司不可以税前扣除“三费”。

由于派遣工本身不属于用工单位的职工,所以用工单位不能计提三费,而改由劳务公司提取后再支付回去。但劳务公司又不能税前扣除,如何解决这一尴尬问题呢?

比较合理的操作方式应该是仍由劳务公司核算三费的计提和列支,至于发放标准和范围,则完全可以依照用工单位统一的相关制度来,避免引起职工争议。举个例子,比如某人参加学习,按规定可报销学费,可以拿发票到劳务公司去报销,不通过用工单位就可以了。至于工会经费,可以在劳务公司成立工会组织,这样就可以取得拨缴款收据了。福利费也是一样,用工单位搞福利时,可以把涉及派遣工人员福利支出的票据拿到劳务公司去做账。虽说麻烦一点,但小麻烦可以避免出现大麻烦(纳税调增)。

Q3:收到的劳务费该怎样做账呢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不是你的主营业务,则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某某项目劳务收入。

你现在做会计呢?

如果是劳务输出企业

借 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税金

如果不是劳务输出企业

借 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关于劳务收入费的做账,要看你公司的主业的,如果主业就是劳务收入,那就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如果不是主业,那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对应的成本也就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分录:借;应收账款或银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明细,收到了借:银存或现金贷:应收账款等

Q4: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计入工资总额吗

一、正面回答

如果用人单位直接向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直接工资,则构成职工工资总额,如果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取得发票入账,不构成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不作为相关费用计提限额基数。

二、分析详情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哪些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

Q5:劳务派遣如何做会计分录及填写利润表?

收到对方公司打来的款项1000元

借:现金 / 银行存款 1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

代发人员工资是800

借:其他应付款 800

贷:库存现金 800

管理费是200,这是你的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 (200*5%)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10

主营业务收入”这栏我是填200还是1000呢?

填200。主营业务成本不用填了。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800

主营业务收入200

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填200 主营业务成本不应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