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劳务派遣怎么选?《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指的是同一个人吗?

是否劳务派遣怎么选?《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指的是同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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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月1日的新派遣法对劳务派遣有什么新的说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Q2:劳务派遣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审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摘录第五章第二节 劳务派遣(人才派遣,以下称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18日颁布实施第535号国务院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劳务派遣(人才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由杭州莱贝尔人力资源公司提供

Q3:《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指的是同一个人吗?

1、指的是同一个单位,就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2、不一定

3、是的,有直接招聘用人的单位,也有劳务派遣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指的不是同一个人。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应该区别对待

关于劳务派遣,是有分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比如A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A被;劳务派遣公司派去上海市经贸公司工作,所以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上海市经贸公司是用工单位,所以用人单位一般指劳务派遣公司。

Q4:关于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叙述正确的有:a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就应当确

a 错误,如果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的,确认为固定资产

b 正确,此时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该以现值之和确定

c 错误,弃置费用只在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考虑,通常是根据国家法律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设施

d 正确,见a解释

e 正确,固定资产的定义,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价值较高,因为对于数量多,单价低的资产,考虑到成本效益,在实务中通常确定为存货

A

ABD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a是正确的,b是正确的,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e是正确的

Q5:派遣劳动合同属入 A.不同形式合同,B不同期限的合同,C不同就业方式的合同,D,不同身份的合同,哪种是正确

A\D

原因是:劳动合同形式主要分为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等。实际上任何用人单位都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节省劳动成本,在某些辅助性、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人。这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署劳动合同。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部位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而是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C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