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13新劳动法修改内容集中在什么问题)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13新劳动法修改内容集中在什么问题)

内容导航:

Q1:企业用工形式有哪些?

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类型只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类是由国有企业、劳动部门或社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将下岗失业人员有组织地派往这些企业,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与劳动者本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只与派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

另一类是企业直接面向社会招用的临时工、劳务工、季节工等,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一般不是有组织地受雇和进入企业,而是以独自和分散的方式受雇于企业,企业与受雇者直接达成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

这要看从哪个角度来讲了,如果从劳动合同的角度讲,可以分为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未完成特定工作的员工,当然,也可能有临时工也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Q2: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派遣员工是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招聘、筛选后将合格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

这些人员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

正式员工是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二、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派遣员工的劳务合同、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有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事情都是直接和劳务派遣组织沟通,跟上班单位沟通无效。

正式员工是和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正式招录的员工。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劳务问题直接和单位沟通。

三、待遇不同

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参照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执行,但是在公司实际的运行中,存在很多的差别待遇,同时,派遣公司从中会扣去一定的费用。

正式员工待遇按照签订的劳务合同的金额发放,单位不会扣除一分钱,相比较派遣员工丹玉较好。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派遣制员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就是明目张胆的同工不同酬。一般你没关系的话很难转正,很没地位,而且一般活都是你们干,黑锅你们背。直接点说就是有些活不好分给三方公司,自己又不想做,但是又不愿意聘太多的人,于是劳务工就顺理成章了,稍微给点点钱,活全给他们干。所以要是有其他出路的话,尽量不要去做,特别是你刚毕业,去劳务工很难学到东西的,对以后发展也不利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表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但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只能证明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只是工作地在这家企业。虽然相关法规规定了要同工同酬,但是实操中很难做到。企业通常会把一些非核心、事务的岗位设计成派遣岗,目的是便于随时调整,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小,裁减人员很方便,也不影响声誉。另外,在实操中,很多劳动派遣岗,没有得到合规缴纳社保、公积金的保障,缴纳基数都低于应缴纳的基数。

举个简单的例子,派遣员工就是被劳务公司去给土豪家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土豪家再好,你出去说的再牛逼,你也不是土豪家的人

正式员工是指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派遣员工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如下:

1、签合同的甲方和合同期限不同。

1)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

2)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用工单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期限是签订三个月及以上。

2、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

1)派遣员工离职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纪律处罚、内部转岗、提前退休等原因,与正式员工协商,提前终止用工合同并给予合适的补偿。

3、工资结算周期不同。

1)派遣员工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可以按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是由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共同决定的,因为劳务派遣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

2)正式员工计算工资的周期固定为按月发放。《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Q3:用工形式分为哪三种

《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节假日为一些公司作临时促销员,比如一些小企业聘用的兼职会计,只在月底报税时到用人单位作帐等等。 劳务派遣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劳动派遣的主要特点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双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实现员工的服务单位和管理单位分离,形成“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机制。

《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节假日为一些公司作临时促销员,比如一些小企业聘用的兼职会计,只在月底报税时到用人单位作帐等等。 劳务派遣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

Q4:刚毕业,结果公司给的岗位是劳务派遣性质的。要去介意吗?

劳务派遣工能跟主业签合同吗?

不能还是算了吧!

能的话还可以考虑一下。

毕竟劳务派遣只是到人家公司工作,而签合同的不是这家公司。工资待遇有差别。

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三个性质是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Q5:13新劳动法修改内容集中在什么问题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 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 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只能在临时性;(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一;没有违法所得的:(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四)法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没收违法所得。

四,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违反本法规定。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三)有符合法律,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