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基本经营情况(本人由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连续工作了六年多,派遣合同还没有到期,一直在设备维修岗位工作,并不属于)
内容导航:
Q1:本人由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连续工作了六年多,派遣合同还没有到期,一直在设备维修岗位工作,并不属于
和派遣单位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和岗位,现在派遣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主动解除并要求得到劳动补偿金。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兄弟~~我看了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
很明显你们的待遇没用同等岗位的正式职工高,而且他们在你们身体上也没做好基本的保护措施,这么说呢,可能你们就是他们公司的苦力。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上不一样,但待遇必须跟同岗位职工待遇是一样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检查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你可以加上一条身体损害赔偿,还有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你们买过社保,像你们这种特殊工作医疗保险是不是有都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们赔定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出特殊工种的一些赔偿,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给你们买了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有提前享受退休获得养老的权利,只要你发现你有职业病无法再工作,但又没有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就必须按你岗位的工资支付到你退休年龄。
你的绩效奖金一直没有过你也可以这一条跟你的律师说,然后通过仲裁院的调查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该得到的。
放射性职业病是影响你一辈子的问题,这官司一定要打,去仲裁院仲裁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跟公司闹僵了就闹僵了,这种公司没必要呆下去,你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得到自己本来该拥有的一些合法权利和经济补偿!
按你说的那样~~他们克扣你们工资很严重了,自身利益受到伤害就要去保护,其实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质询一下你们城市的律师所,现在很多律师所都有免费质询的,或者去政府质询也行,只要你想,没有什么做不到的,犯法的不是你们,是他们。按法律的程序走一遍我想你们会得到你们该得到的!
Q2:原劳务公司跟换名字需要怎么续签合同。
不能签辞职报告,签了就基本上放弃了经济补偿金。单位注销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选择签与不签的权利在你,你要是不签应该拿不到补偿金,因为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现在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变更理应变更劳动合同,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就是现在提出 的待遇低于以前的待遇,否则是不能拿到补偿金的
Q3:求劳务派遣公司实习报告
我于2011年1月至2月期间在XXX人力资源派遣服务中心办公室文员岗位实习。
XXX人力资源派遣服务中心主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短期派遣、项目派遣、晚间派遣、钟点派遣、双休日派遣、集体派遣等。
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在昌劳万事人力资源派遣中心实习的这一个月中,我主要负责的文员工作内容是秘书职业道德修养与形象礼仪;接听、转接电话,记录信息,扫描、复印、传真;文书的写作、处理、整理、归档,档案的管理;会前筹备,会中组织与服务,会后落实;办公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办公用品与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接待与沟通工作,信息管理等。
在这一过程中,我认真的观察和认真的学习,初步了解了公司文员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并了解了很多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毕业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天当我走进办公室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当时还没到上班时间,可已经“一片混乱”了,所以可想而知,我还在想见了领导应该说什么的时候,就已经被带入了工作的角色,由于我仅是一个实习生,主要负责接待客户,整理文件,接听电话,复印传真文件等,所以刚开始工作并不是很忙。可是,因为刚步入工作岗位,接触文员工作方面比较少,很多方面比较欠缺。才发现自己有很多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并且工作经验少,对人说话、态度及处事都有欠缺,让我有一种挫折感。但只是第一天就如此,那么以后还有1个月难道也要这样过来。所以很快的调整了心态,在工作中学会看、问、学的方法。观察周围同事如何工作,积极请教同事问题,联络之间感情,并主动完成力所能及的琐事。这让我在以后能够和同事相处很好,没有隔阂,并且能够相互谅解。这是我最大的收获。
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在文员这个职位上,技术性的劳动并不多,大多是些琐碎重复的工作,所以文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挫折主要发生在:1与上司沟通不好;2对繁琐重复的工作感到厌倦;3遇到难缠客户,与客户发生争执;4对沉重工作压力,产生负面心态等。
遇到这些问题时,解决办法有:1主动去找领导沟通,积极让领导指派任务,了解领导主要思想,力求达到领导要求。2以踏实的工作态度,适应办公室工作特点,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文员主要工作在于文书方面,要严谨认真,保证质量性。勤于动笔,增强文字功底和思维能力。积极参与讨论,虽然工作经验少,但说不定有新颖的想法提议。做到文件保密性。3要有良好的心态。能够在受挫或心情低落的时候及时调整心态。经常保持自信和乐观的态度,要认识到正是挫折和教训才使我们变得聪明和成熟,正是失败本身才最终造就了成功。学会自我宽慰,能容忍挫折,情绪乐观,发奋图强。善于化压力为动力,改变内心的压抑状态,积极向上。在实习中,遇到过各种问题,在同事的帮助与互相理解下都能做到完美解决。
就在这为期4周的实习过程中,我做了一个实习自我肯定与否定。为以后正式工作打基础。自认为是一个比较有耐心的人,而且平时学习和工作时就很在乎细节,总是希望把每件事情做到最好,条理性也还不错,这些对我的工作都是很有帮助的,并且心态比较积极,能够很快转化心情,调整心态。但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不少的失误和不足之处,比如做事情不够主动,特别是前面一段时间表现很明显,总是要等别人告诉我该做什么了才行动,这说明自己对工作不够熟悉,很被动。再如有时候还是会忘记一些事情,这样就可能导致时间的延误,这说明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我会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取长补短,需心求教。相信自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表现更加出色!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任职,都会努力学习,做一个对自己负责任,对工作负责的人。
虽然这次实习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我确实从一个学生开始慢慢的转变,思想上也是。非常感谢老板和一起工作的同事们,他们给我留下都是友好和真诚的回忆。我们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的管理知识,似乎很容易,又觉得很难,总不喜欢钻研进去。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的这段时间我学会了很多,实习时间是结束了,可是我获得的知识还没有终止,今后我会更加积极努力地面对生活。其实,目标就在不远方,唾手可得。如同阳光总在风雨后般,经历磨练后,最终总会折射出璀璨夺目的光芒。
Q4:上海的劳务派遣发展前景是否可观?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具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近3万家,派遣员工大约27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5%。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 中国劳务派遣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上海市2003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的28.3%,2006年上升至33.8%,2007年达38.3%,2008年初达39.7%,最近两三年该数值持续上升,2010年底上海市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有4.29万家,劳务派遣用工132.9万人,比2008年初分别增加67%和95.7%。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断加快,成长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行业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前瞻产业研究院劳务派遣行业研究小组表示,近两年我国劳动力派遣市场正以15%以上速度增长,我国拥有13亿多的人口,是一个巨大的劳动力市场,预计到2015年我国劳务派遣工规模将达到60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超过20%。
我就是生活在上海的本地人,我觉得上海的劳雾派遣发展空前的好,我都想透资做这个了,但是还的像业界的明星易才人力资源服雾看齐,多学习他们的技术经验。
是否可观取决于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第一,上海政策是否对“同工同酬”做更严格的解释。不但是工资报酬相同,而且做到同待遇,也就是我们所称的福利待遇相同。比如银行,不但要和银行正式职工的同岗位工资相同,还有有享受银行超高企业年金和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各种过节费、旅游等福利待遇。如果这样你认为银行还会使用劳务派遣吗?无形中多出一笔人力资源管理费。
第二,“三性”的监督力度。“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临时性非常明确的“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仅临时性而言,才是回归了劳务派遣的本来面目,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然后劳务公司根据自身的信息优势,将劳动者派遣到需要临时需要员工的地方,一个地方可能做4个月,然后回劳务公司,再去另一个地方做5个月,举个典型的例子,超市要盘点,工作量很大,时间紧,光靠自身人力无法按时完成,不可能专门养一批盘点工,可以请劳务派遣,就干3天。
辅助性,这个也很好理解,劳务派遣从事的是帮助实现主营业务的辅助,可能实际中五花八门,但举个典型的例子可以帮助理解,一个正式工是汽车修理工,劳务派遣是专门负责上下班工具整理,在工作递递工具,擦擦机油的角色。
替代性,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比如说财务,暂时顶替下去休产假的财务是非常典型的替代性的表现。
如果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文件执行,您认为上海的劳务派遣发展前景可观吗?
第三,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这个比例就奥妙了,劳务派遣占80%也是一定比例,占10%也是一定比例。这个比例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前景的可观与否,当然监察力度也是关键,就算10%没有人查等于白说。查出没有处罚力度等于白查。
综上所诉,上海的劳务派遣发展前景是否可观,敬请期待上海的政策。
个人推测,以前劳务派遣怎么红火,以后还怎么红火,可能表面上收敛点,底下有无数的漏洞可以利用的。
Q5:劳务派遣公司运行情况怎么写
一: 1: 出示中介公司营业执照 2:收集你们中介过的案例,并有具体的书面资料 3:你们中介的厂方实力要真实有效 4:积极配合和商讨分配之事 5:业务员出门与学校面对面交谈 6:与各大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共同招聘社会临时工。
如有能力自己出去摆点招聘社会临时工! 7: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8 :.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9:首先你要了解“劳务派遣”做起业务才会得心应手。
派遣必须掌握的知识: (1)、派遣有何优势 (2)、为什么企业选择派遣 (3)、派遣后会有哪些服务 (4)、各项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以上都是业务方面的技能,主要还是要客户对你有一个信任度! 努力吧!如果做一段派遣业务后,你的技能就可以去其他单位应聘一人事专员了。
二: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
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
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
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1. 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和作用 1.1 劳务派遣的概念 非特指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群和行为的宽泛的概念,它有三种含义:“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1.1.1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1.1.2 “劳务派遣”组织 “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
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1.1.3 “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
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1.2 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 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他们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趋利避害,自发地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这是劳务派遣产生、发展的根本前提。
1.2.1大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产生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内积存了大量的低效率和无效率劳动力。
随着企业用工制度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企业开始控制人员数量增长,并精简人员,劳务派遣成为企业避免直接冲击社会、进行正常裁员和非正常裁员的重要渠道。
1.2.2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是劳务派遣型就业产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介绍事业的发展,逐步产生了劳务派遣的机构和功能。
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由于自身就业能力比较弱,难以自谋职业、自主就业,于是,有关部门将他们组织起来,通过劳务派遣实现就业。
另外,也有一些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劳动者,不满足于固定在一个正式单位中,采取了劳务派遣就业形式,以丰富自己的阅历,增加自己的收入。
另外,随着大中专学生就业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毕业生也通过劳务派遣来积累工作经验,为将来就业打基础。
总而言之,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劳务派遣,不但满足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需要,也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服务,体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特点。
1.3 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 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
从我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3.1 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到2000年止,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
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如山东的做法。
跨地区劳务派遣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助于一部分转移能力不足的劳动力顺利实现转移就业;二是使跨地区就业更具有确定性,避免了以往劳务输出中的盲目性;三是使转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障。
总之,跨地区劳务派遣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1.3.2 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 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
目前,家政服务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办的;二是民营的;三是街道社区开办的社区服务中心中。
其中,大量的是中介性质的,即公司收取双方的中介费、押金,供求双方进行交易。
中介性质的家政服务对三方的风险都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经常发生服务人员或客户违约的事件。
劳务派遣型家政服务公司的出现解决了上述问题。
1.3.3 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 劳务派遣在我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
1.3.4 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 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
首先,劳务派遣并不适合所有企业。
只有当企业有用工需求,同时有资金实力、能够租赁得起劳务派遣工时,才会考虑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本身没有用工需求,或者虽然需要人,但本身用工成本比较低的企业,自然不会对劳务派遣产生需求。
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
1.3.5 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起到调节作用。
总之,劳动力市场机制会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进行调节,以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从我国的情况看,劳务派遣的发展有利于降低失业率,促进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1.3.6 劳务派遣吸纳就业的潜力 从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的情况看,在全部非农就业中,正规就业的比重平均为72%,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平均为1.4%,劳务派遣占非正规就业的平均比重为5.1%。
虽然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的规模比较小,但其发展速度最快,而且就业比重也相对稳定。
一个国家正规部门就业比重高,劳务派遣就业的比重不一定低;相反,正规就业比重低,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也不一定高,关键还要看其他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发展情况。
总之,一个国家劳务派遣的规模与该国的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形势、制度和文化等因素有关,不能简单地进行相互比较。
我们以世界的平均水平来推测我国劳务派遣的就业规模。
2000年,我国城镇年末从业人数为21274万人,其中,单位从业人员11613万人,私营、个体业主分别为247万人和1125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分别为1021万人和1011万人(私营和个体合计3404万人)。
暂且假定这些可以辩明身份的、已经登记注册的人员为正规就业,则还有6257万人不属于此列,不易辨别其就业身份,这部分人占到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29.5%。
可见,我国非农正规部门就业比重略低于上述平均水平,但高于许多国家。
2. 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 目前,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经济是我国的一个新的商机,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快速发展、潜力巨大、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如下。
2.1.1 地区情况 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
目前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
据报道,广州目前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达到120多家,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
据调查,北京的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派遣劳务8000多人,深圳的鹏劳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面向社会租赁员工4500多人。
2.1.2 行业情况 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
2.1.3 企业情况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
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
一些著名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2.1.4 从业人员情况 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2.1.5 职业情况 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估计有40多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2.1.6 经营单位情况 经营劳务派遣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属的职业介绍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等。
2.1.7 法律、规章建立情况 由于传统就业形式单一,劳务派遣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
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极不成熟。
首先,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已有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
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
个别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有关规章: (1)地方规章。
(2)社会保险政策。
(3)人才租赁政策。
2.2劳务派遣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
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2.1 经营地位不明确 劳务派遣机构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其经营的业务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给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企业无法按业务内容进行登记注册;如何核算劳务派遣企业的收入,依据什么税法,目前没有规定。
2.2.2 经营资质没有审批 由于经营地位不明确,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可能造成盲目发展的局面。
2.2.3 混业经营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
2.2.4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和岗位缺乏规范 目前,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
有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安排本企业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并对劳务派遣进行严格管理。
它们制定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对劳务派遣三方的职责、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劳务费的发放原则和标准、以及派遣员工参加工会和党团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
合理的用工规模和严格的管理,使得劳务派遣成为企业的一种有机的用工形式。
企业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将空出的固定岗位让给派遣员工、把不合适的人员转为劳务工的方式,使企业用工机制更灵活,使劳务派遣成为帮助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
而另外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劳务派遣的名义,大规模裁员。
劳务派遣还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如上海市嘉定区某高新企业就已经不设人事部门,也不再为职工开设养老金帐户,企业只将一定数额的费用支付给人才服务中心,职工档案保管、社会保险等有关人事工作就都交给了人才服务中心。
2.2.5 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 目前,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定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定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
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
具体问题有: ⑴劳动合同问题。
⑵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⑶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
⑷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
⑸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3 发展劳务派遣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规模和数量还有限,从需求来看,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劳务派遣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其中虽然有一些是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但是,更主要的还是法律规章不健全、政府政策缺位造成的劳务派遣业缺乏规范、发展缺乏保障的问题。
应分阶段实施以下具体战略步骤: 首先,近期内通过制定部门规章,使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使之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其次,在两年时间内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发展劳务派遣业的部门规章”,明确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明确劳务派遣业的经营资格及相关工商、税收政策。
第三,用5-6年的时间,在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对劳务派遣业加以规范。
根据以上发展劳务派遣业的基本思路和战略步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3.1有针对性地鼓励发展一批劳务派遣企业 3.1.1 发展一批专业的劳务派遣合同公司 3.1.2发展一批有规模的连锁经营劳务派遣企业 3.1.3 鼓励多元劳务派遣机构的发展 3.2 有的放矢地扶持一批公益性劳务派遣组织 在企业劳动力调整时期,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于确实有市场的地区,可以将发展公益性的劳务派遣组织作为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吸纳破产关闭企业职工、以及失业人员就业的有效途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2.1 规定公益性劳务派遣企业的认定条件 3.2.2 将公益性劳务派遣纳入再就业政策体系,享受相关政策 3.3 实行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 ——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
——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对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
——除非特批,否则,必须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
3.4 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
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
——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
——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进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3.5 在劳务派遣条例中明确劳务派遣三方的责权利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比较特殊的用工形式、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它与传统的劳动力市场运作和管理模式存在冲突。
为此,应对劳务派遣有一定的制度性限制,如劳务派遣工可从事的行业、工种,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条件等。
但是,劳务派遣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正常现象,管制太多,不利于其发展。
——从事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规定劳务费的构成、支付方式、以及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其他内容。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责权利。
劳动合同期满后,在一个最低期限内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务使用协议。
连续一定时期使用同一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将其转为正式工。
——研究制定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工种等。
3.6 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 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
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
因此,我们主张对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
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3.7 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
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