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安徽移动招聘市县级劳务派遣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由移动考试?试用期有培训吗? 待遇怎么样 考什么内容)

苏州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安徽移动招聘市县级劳务派遣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由移动考试?试用期有培训吗? 待遇怎么样 考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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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安徽移动招聘市县级劳务派遣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由移动考试?试用期有培训吗? 待遇怎么样 考什么内容

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就是挂个名,是为移动公司规避某些“风险”的。进去以后你会发现,你几乎不可能和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有什么接触。根本就是移动公司在用人,在管人。培训、考试当然也由移动公司负责,待遇一般般,总之该有的都有,比一些私企民企要规范。考试当然是考和业务相关的知识啦。

你可以得到你想到的一切,假如老板都不答应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只是只有三天劳动部门会懒得烦

Q2:苏州共有几家派遣公司?是派遣公司不是中介!

苏州有很多很多家派遣公司。如:

1.瑞康江苏苏州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郁振熙。注册资本:999.0万元。

2.苏州皖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剑华。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苏州德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健。注册资本:5000.0万元等等,不一一列出了。

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

劳务中介:你和用人单位直接签合同,给中介交中介费。

劳务派遣: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用人单位给劳务派遣公司钱,劳务派遣公司再给你发工资。

拓展资料:

中介跟劳务派遣公司的区别?

1.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其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通常,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普工、操作工、装配工、技工、仓管、快递员等)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承担这部分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2.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保护。劳务中介机构只承担民法上的法律责任,不会被要求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3.劳动派遣和劳务中介的盈利方式不同。劳务派遣是向使用派遣员工的企业一方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苏州有很多派遣公司,比较大的有园区劳务公司、汇思人力资源、苏州高新狮邦等。没有单纯的派遣公司,所有做派遣业务的都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和中介都是人力资源公司的业务,比较大的人力资源都是不收派遣工中介费的

苏州丰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黑中介,位于苏州高新区鹿山路国家环保产业园,没有挂牌,收押金说可以退换,之后一直推脱不退

Q3:我是劳务派遣的 想去宿州技校之类的学校去招工 好招吗?那边的学生分配都是怎么样的呢??

我也是做劳务派遣这一块儿的,在劳务里面学生这一块儿确实是一块肥肉,而且现在好多技工类的学校和劳务公司基本属于一个性质做“劳务派遣工”。在大多数技工类学校里,很多事和有实力的劳务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公司,一般学校是否跟你合作还是缉厂光断叱登癸券含猾看你拿出的利润条件和工厂条件是否合学校胃口(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明白啊 = =!

Q4:我在宿州新安防火有限公司帮忙,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保障,遂商量离职,同意。然不发工资,如何?

您说的这个情况,很多公司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个人建议您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以双方实际产生的劳动关系而定)回答满意望采纳,谢谢!

找劳动仲裁就行

你好!

你到劳动局去告他们,

他们这是违背劳动法的,

没到劳动局一举报,这个新安防火有限公司,就会将欠你的工资给你了

如有疑问,请追问。

Q5:劳动合同 派遣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58、60条的规定,派遣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派遣单位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二)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务派遣过程中的第一个法定合同。其内容除法定的必备条款之外,还应载明劳动者被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三)派遣单位应将与用工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例如:将派遣协议中与劳动者有利害关系的内容摘录出来,形成一份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交给劳动者一份。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不违法,新劳动合同法,对这种用工方式也加肯定和限制,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对劳动者还是有好处的,

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利

是违法的

这样做不违法,但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是有很多要求的,而且待遇不能减少的。 遇到以上问题,你可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