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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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与劳务派遣签订的合同
劳动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
现在大公司都是那么作的,都搞个派遣公司要不就不用进大公司
Q2: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问题
兄弟~~我看了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 很明显你们的待遇没用同等岗位的正式职工高,而且他们在你们身体上也没做好基本的保护措施,这么说呢,可能你们就是他们公司的苦力。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上不一样,但待遇必须跟同岗位职工待遇是一样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检查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你可以加上一条身体损害赔偿,还有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你们买过社保,像你们这种特殊工作医疗保险是不是有都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们赔定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出特殊工种的一些赔偿,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给你们买了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有提前享受退休获得养老的权利,只要你发现你有职业病无法再工作,但又没有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就必须按你岗位的工资支付到你退休年龄。 你的绩效奖金一直没有过你也可以这一条跟你的律师说,然后通过仲裁院的调查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该得到的。 放射性职业病是影响你一辈子的问题,这官司一定要打,去仲裁院仲裁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跟公司闹僵了就闹僵了,这种公司没必要呆下去,你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得到自己本来该拥有的一些合法权利和经济补偿! 按你说的那样~~他们克扣你们工资很严重了,自身利益受到伤害就要去保护,其实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质询一下你们城市的律师所,现在很多律师所都有免费质询的,或者去政府质询也行,只要你想,没有什么做不到的,犯法的不是你们,是他们。按法律的程序走一遍我想你们会得到你们该得到的!
Q3:问下关于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出示的合同
一、所谓劳务派遣资质是对劳务公司而言。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则“用人,不管人”,即负责安排劳动者工作,但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享受同岗统筹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自己给自己进行劳务派遣。(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所以,贵公司给你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违法的!就这点,贵公司就得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合同与续订》的条款是“无稽之谈”,肯定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完全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这样说,如果贵公司不主动提出劳动合同续签意向调查,导致劳动合同未能续签,当时间满一年后,从法律上界定,这就视同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并且要承担双倍的赔偿。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建议提醒贵公司熟悉一下《劳动合同法》,最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改进,给员工一个负责的答复。否则,你们可以拿着《合同与续订》等材料到劳动仲裁详细咨询,相信若通过起诉通道,你们的合法权益一定可以得到维护。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好: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与您续签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工资等)低于原合同,您不同意续签的”,则应当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31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46条 第四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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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所谓劳务派遣资质是对劳务公司而言。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则“用人,不管人”,即负责安排劳动者工作,但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享受同岗统筹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自己给自己进行劳务派遣。(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所以,贵公司给你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违法的!就这点,贵公司就得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合同与续订》的条款是“无稽之谈”,肯定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完全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这样说,如果贵公司不主动提出劳动合同续签意向调查,导致劳动合同未能续签,当时间满一年后,从法律上界定,这就视同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并且要承担双倍的赔偿。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建议提醒贵公司熟悉一下《劳动合同法》,最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改进,给员工一个负责的答复。否则,你们可以拿着《合同与续订》等材料到劳动仲裁详细咨询,相信若通过起诉通道,你们的合法权益一定可以得到维护。
Q4:我在一国企上班两年多了,前年五月签了份劳动(派遣)合同书,但公司签合同时只叫我们先签了我们乙方签的
这种情况在较大单位或招工人数较多时,是经常发生的,属于程序问题,只要全部完成了,是没有问题的。即使单位没签字,其文本内容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估计你的担心是由于单位并没有把你的劳动合同给你一份,所以不知道甲方签字盖章部分是否完成(果真如此就是单位不对了)。对此,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你可以依法向单位人事部门索要你的劳动合同文本,看看就清楚了,如果单位没签字,可督促其完成。
错! 劳务派遣合同书不等于劳动合同书!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保险及福利均由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只用人不养人,劳务派遣实质上是雇佣和使用的分离。
Q5:求劳务委派协议模板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其他必要资料。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要派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的单位工作(为了叙说的方便,以下将劳务派遣机构称为派遣机构,将接受派遣的单位称为要派单位)。
劳动派遣与委派、外借不同,外借、委派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完成其某项业务工作,安排劳动者到关联单位去从事相应的工作,应接受原单位与借用或派往企业的双重管理。外借或委派期间员工是否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协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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