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务派遣许可证?哪一个部门可以审批劳务派遣?

深圳市劳务派遣许可证?哪一个部门可以审批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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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设立外派劳务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外派劳务有限公司是有经劳动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以提供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型企业。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招聘工人但不使用工人,不招聘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按照《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五条 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境外机构、个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Q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相关流程及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与优化配置的行业。

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不一样~

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具体包含:比如劳务派遣、社保代理、人事代理、培训管理、人才测评、猎头服务等内容。

所以你需要准备相关制度文件:劳务派遣、社保代理、人事代理等。

Q3:哪一个部门可以审批劳务派遣

为贯彻落实法律要求,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行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主要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行政许可审批 在受理环节,实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行办法》第6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 区所辖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报工作由各区负责受理、初核后报市局审批。各

在受理环节,实行办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规范劳务派遣不但要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

当地的劳动局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信息…………………………14 1、申请者可以首先在右边“表格下载”中下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事项”,对劳务派遣许可 共有8项内容:首页、申请表、分支

但是现在还没有哪一个部门说得清全国实际存在多少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工。 下,工厂能够以远远低于正式工的工资水平使用派遣工,可以随便解雇他们 的部门对从事劳

Q4: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具体的办理条件都有哪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资质审批时效:20个工作日

Q5:如何办理劳务证

如何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和劳务暂住证   春节后,又有大批劳务工涌入深圳,如何办理2001年劳务用工手续和劳务暂住证,是许多用人单位和打工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记者特地走访了市劳动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20日内到市、区劳动部门申请并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在办理劳务用工手续时,用人单位应持下列资料:1、用人单位与所在区、街道(镇)计生管理部门签订的《流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原件(留存复印件);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就业证。   用人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后,持劳动部门批准并加盖印章的《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缴款单第五联或免征容费的指标卡、暂住人员照片3张到公安部门申办劳务暂住证。新办、续办劳务暂住证,有效期从2001年1月1日开始的,均需在《暂住人口登记表》上粘贴标准相片,一式3份,表格填写要求与2000年相同。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从事临时劳务的暂住人员(指菜市场、小商品市场、街道门店、居民屋村小商店的经营从业人员和持临时营业执照、摆卖证在居民屋村、小街小巷摆摊设点从事零售、修理、服务的暂住人员),应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和租赁房屋合同书,就近到区劳动部门办证点办理劳务用工手续,然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劳务暂住证,或直接到暂住地派出所提交办理劳务暂住证的资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和办理劳务暂住证的统一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06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300元,劳动合同鉴证及文本费6元);各类从事临时劳务暂住人员办证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收费票据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1、电脑打印的“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缴款书(收据)”(每人/每年300元);2、“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市、区劳动部门收取每人/每年6元合同鉴证费)。   深圳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不得把《暂住人口登记表》等资料交由统一设置的办证工作点(名单附后)外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照相馆代收,同时强调打工者应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自己手中要持有一份合同,这样才能为自己的打工生涯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