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销 长宁?上海泽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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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海泽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泽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2018-01-16在上海市长宁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双流路31号110室。
上海泽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105MA1FWA485Q,企业法人金晔,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泽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与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劳务派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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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上海环卫工人为何各区待遇不同?
调查动机:环卫工人,是我们熟悉又陌生的人,更是城市有序运转不可或缺的功臣。在街头一个个熟悉身影背后,有哪些我们不知而欲知的劳动者故事?
有一群人,他们起早贪黑,忙碌在城市角角落落。不论何时何地你都可能与他们擦身而过,可你是否用心去关注过他们?哪怕一个简单的问候,一个致敬的眼神……
他们就是被誉为“城市美容师”的环卫工人。在上海这座管理精细化、消费水平高的超大城市,他们过得怎么样,有什么期盼,又有哪些心里话想说?
“五一”节前夕,赴上海市黄浦、徐汇、长宁等区,通过街头随访和定点寻访,就环卫工人生存现状和市容环卫体制改革现状进行调查。
生存现状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王龙显然是环卫工人中的“状元”,去年,他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农民工”,户口也由老家安徽迁入上海。
“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难以置信的。”王龙对自己的现状显然非常满意,“前几年,把老家房子卖了,用多年积蓄在上海买了房,现在户口解决了,孩子读书问题也解决了。”
清晨5点,王龙来到位于南京路的“道班房”。他现在是班长,管着100多号人。5点半,其他工人陆续签到,各就各位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这里实行三班制,确保24小时都有人在岗。
黄浦区有着“上海心脏”之称,商业网点密集,人流量特别大,持续时间长,重大活动多,环卫工人要随时随地将垃圾清理干净,确保垃圾桶不会满溢。记者注意到,他们腰间都绑着一排口袋,装着各种装备:小铲子、清洁液、刷子、毛巾。
“小铲子是用来铲口香糖的,冰淇淋、呕吐物要用清洁液才能搞干净。”王龙说,“我和妻子都是环卫工人,一起上班,一同回家,看着干净的街道,感受小家庭的温馨,真的特幸福。”
姚卫国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他是一名驾驶员,每天负责到中转站收集垃圾。前两天,他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好事:从60桶合计5吨左右的垃圾中帮人找到了一颗2克拉钻石。
“对于常人来讲,这几乎是一件恐惧到无法完成的任务,但我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姚卫国说,垃圾收集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几分钟内我就把排查范围缩小到了5桶垃圾,这叫专业人干专业事。
“环卫事业养育了我们,那就要懂得感恩,不要说钻石这么贵重的东西,就算其它小东西,只要市民求助,我都会竭尽所能。”说起这些,56岁的姚卫国显得有些激动。他说,帮助人是一件光荣的事。
49岁的李丽还有几个月就退休了,长宁区仙霞路这段500米的街道她已经扫了整整15年。
李丽是江苏泗阳人,现在除了儿媳在老家待产,一家人都在上海,老公当保安,儿子在宠物店上班,收入虽不丰厚,日子却过得舒心。
“退休后帮着带孙子,儿媳就可以上班了。”和记者交流了半个多小时,李丽始终戴着口罩,她说,这个口罩戴了15年,几个月后终于可以摘掉了……
在黄浦、徐汇、长宁等区,记者还随机采访了13位环卫工人,他们普遍对自己的工作表示满意,也比较安心。不过,他们希望收入和待遇能再提高些,保障力度再大些。他们还希望,社会各界应当给他们多一份理解和尊重,比如不要随地乱扔垃圾、垃圾进桶要分类等。
保障现状
“安心养伤吧,医疗费不要担心,事故对方有保险,公司也正在给你走工伤报批手续。”前来探视的公司领导安慰陈和珍说。
陈和珍是黄浦区的一位环卫工人,前不久,她在回家路上发生事故,一辆轿车把她撞飞数米。正当一家人为医疗费一筹莫展时,她所在的环卫公司及时垫付了医药费,还启动了工伤报批手续。
陈和珍是幸运的。那么,上海其它地区的环卫工人保障现状又如何呢?记者从环卫工人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安全保障和法治保障四方面做了了解。
“月工资5000元左右,工作稳定,具备还款能力。”正在为工友办理购房按揭开具收入证明。他说,这种证明可不能弄虚作假。
王龙所在的欣谊环卫公司给了记者一份员工福利待遇情况说明。上面显示,环卫工人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费、餐贴、环贴、绩效、技能津贴、社保补贴等构成。一般而言,道路清洁工每月到手工资为4500元左右,垃圾运输驾驶员会略高一些。除此之外,每年夏季会增发高温补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也有劳务补贴,每年还有年终奖。
与黄浦区相比,长宁区的工资水平较低。几位接受采访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每月到手工资为3700元左右,其余补贴无从谈起。
卢师傅在长宁区干了16年,以前每年都会涨点工资,今年却被告知每月要降560元,这对于收入微薄的他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他说,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像他这样的收入水平,过日子就难了。
记者在几个区调查了解到,上海市环卫工人的年收入一般为4.5万元到9万元不等,造成差距的主要因素为地域不同、岗位区别和工作量不等。
在社会保障方面,上海从2011年开始就要求环卫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给工人缴纳“五险一金”。上海社保部门还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后退休可以转回老家,按当地标准领取养老金。
李丽说,目前她的养老金只缴了7年,退休后无法到本地续缴或补缴,只能选择一次性支取,也就一两万元,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障。姚卫国则告诉记者,上海户口的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不影响退休养老。
医疗保险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和沪籍员工存在制度和政策上的区别。
在安全保障方面,上海市各区不尽相同。比如劳保用品发放,黄浦区就非常齐全,而有的区连扫帚这样的劳动工具都得自己购买。卢师傅告诉记者,“公司只发冬夏两季工作服和鸭舌帽,有时两年一发,有时一年一发,其它工具都得自己准备”。
法治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依法用工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环卫工人的劳动合同普遍为一年一签,大部分区操作规范,个别区则存在违法情况。卢师傅说,他们签合同时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空白合同上按手印,之后就没他们什么事了,签好的合同也拿不到。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环卫工人的保障水平在上海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从而出现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呢?
改革现状
3月26日,长宁区3家名为“高洁”“东联”“西联”的环卫公司同时发布一则通知,称由于调整作息时间,早晚餐津贴和加班费予以取消,共计每人每月560元。此事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长宁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通知发布3天后,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勒令3家公司重新核算,补发津贴,有力维护了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也正是这一事件,暴露出长宁区环卫用工制度改革后的保障缺位问题。
记者辗转取到一份长宁区环卫工人劳动合同,发现甲方并非发通知的三家环卫公司之一,而是一家名为“新展”的人力资源公司,也就是说长宁区的环卫工人都是新展公司劳务派遣的。
“既然是劳务派遣,环卫公司就不具备对工人管理、培训和权利保障的责任,因此才会有劳务公司侵害环卫工人权益的问题。这次如果不是区委、区政府及时出手,环卫工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长宁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据了解,市容环卫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一直都由政府承担供给,但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和污染治理任务的加重,原有模式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2004年,上海市开始推进市容环卫管理体制改革,以解决单一财政投资经费不足的困境和行政性垄断供给导致效率低下的难题。
“当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期待和要求。改革最大的变化是成立了环卫公司,体制上虽依旧隶属市容管理局,但运行模式却引入市场化机制。”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纪委书记葛军说。
在这次改革中,环卫工人由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编制,收入待遇和权益保障得到平稳过渡。然而,与公交、教育、医疗等市政公用事业相比,市容环卫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滞后,也无先例可循,于是大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记者注意到,上海市现存的环卫公司基本处于“半事业半企业”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工作量大、重要任务多,企业一旦完全脱钩就容易指挥不动,影响工作大局;二是各地区之间存在利益保护,企业跨区竞争一时难以推开;三是作为社会公共服务,政府单一供给的现状一时难以改变。
在这一背景下,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就应运而生,这种方式既可以让环卫公司甩掉人员管理这一包袱,又能让劳务派遣公司“合规合理”盈利。
记者在长宁区采访时了解到,该区三家环卫公司均与新展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环卫工人的工资、津贴、待遇等均由该公司发放,但实际工作则由环卫公司安排,管理规章制度也由环卫公司制定。
“市政拨款是定额的,劳务派遣公司要‘生存’要‘盈利’,势必需要压缩成本。于是降低工人保障水平就成了首选之举。”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童潇告诉记者,其实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是有规定的,劳务派遣只能作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一种补充,从这个意义上看,环卫公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劳务派遣形式是可以的,具体而言不能超过员工总数的10%。
童潇认为,从更广泛意义上看,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的核心是要解决单一供给和完全市场竞争的问题。今后,希望政府部门要鼓励环卫公司跨区承接业务,相关公共项目可以通过公开公平的竞标,寻找到更为合适、服务水平更高的环卫公司。这样既能让优秀人才向优秀公司聚集,也能在竞争中通过提高营收收入来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待遇和保障水平。
他还建议,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应具备更加宽广的视野和格局,今后完全可以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平台,鼓励环卫公司走出上海,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经验和模式输出到其它地方。
以上内容来自:法制日报
Q3:上海阿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SFECO GROUP 中国上海小木桥路681号上海外经大厦10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1952888 021-61952889 200032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10000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55885959 55885959 20012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80001 上海长发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Shanghai Changf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Co.,Ltd 上海市斜土路500号413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56667452 021-56667450 200081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70002 上海中波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SHANGHAI CP INT'L SHIP MANAGEMENT & BROKER CO., LTD. 上海市永和路118弄39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 021-63373358 021-63373408 200002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70001 上海雯迪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SHANGHAI WENDI FOREIGN LABOR COOPERATION CO.,LTD 上海浦东新区紫薇路667弄8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50896308 021-68733484 201203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60002 上海青浦外经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QINGPU FOREIGN ECONOMIC INTERNATIONAL PERSONAL SERVICE CO,TD 中国上海青浦区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9712061 021-69712061 20170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60001 上海金山外经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SHAN FOREING ECONOMIC INTERNATIONAL PERSONAL SEVRCE CO,LTD 中国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东风路55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57314489 021-57331600 20150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26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SHANGHAI FISHERIES GENERAL CORP.(GROUP) 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448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5686677*435 65689070 20009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25 上海汉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HANSEN INVESTMENT DEVELOPING CO.,LTD. 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华浦路555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4879534 62801573 200052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24 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Shipping International ShipManagement Co.,Ltd. 上海浦东南路500号18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 021-65968905 021-65968910 200120 2010年新批企业
东方国际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ORI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FOREIGN ECONOMIC &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CO., LTD. 上海市永嘉路333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4336515 64746612 200031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22 上海浦东新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SHANGHAI PUDONG INTERNATIONAL ECONOMIC &TECHNICAL COOPERATIONAL CO., LTD.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4弄2号2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58894141 68734704 200127 2009年审合格
LW310020050021 上海外经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SHANGHAI FOREIGN ECONOMIC & TRADE HUMAN RESOURCE CO.,LTD. 上海市浦东大道2123号3C-1076、B3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50930420 58858684 200135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20 上海海程经贸有限公司 SHANGHAI HAICHENG ECONOMIC AND TRADE CORPORATION LIMITED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25号东二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51329162 021-51329181 200135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19 上海育海航运公司 SHANGHAI YUHAI SHIPPING COMPANY 上海浦东大道1550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 021-58852110 021-58851064 200135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18 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VIATION IMPORT & EXPORT CORP 上海市虹桥机场空港三路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2696612 62696630 200335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17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UD (GROUP)SHANGHAI IMP.&EXP.GENERAL CORP 上海市新华路315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3017377 021-63013771 200002 2009年审未申报
LW310020050016 上海大通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DATONG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ERVICE CD.,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458号19号419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2499885 62481687 20004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14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SHANGHAI CONSTRUCTION (GROUP) GENERAL CO. 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1952773 61952778 200032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13 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 SHANGHAI DONG HU (GROUP) CORPORATION 上海市宛平路9号(甲)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4154098 021-64154098 200030 2009年审未申报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SHANGHAI GARMENT GROUP LTD. 上海市茅台路567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32110116 62347701 200336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10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上海公司 China National Complete Plant Import & Export Shanghai Corporation 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53号三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3216621 63216530 200002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9 上海黄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SHANGHAI HUANG PU FOREIGN ECONOMIC TECHNOLOGY COOPERATION CO., LTD 上海市宁波路225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3223884 63507262 200001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8 上海对外劳务经贸合作有限公司 SHANGHAI FOREIGN SERVICE & ECONOMIC COOPERATION CO., LTD. 上海市安远路45号3号楼4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 021-62774688 021-62769998 200041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7 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SHANGHAI (GROUP)CORPORATION FOR FOREIGN ECONOMIC &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上海市小木桥路681号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 61952888 61952888 200032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6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FOREIGN SERVICE CO., LTD. 上海市金陵西路28号1012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3857892 021-63853583 200021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5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WORLDBEST GROUP CO., LTD. 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2039298 021-62038760 200063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4 上海市崇明县对外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CHONGMING COUNTY FOREIG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CO.,LTD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西门路588号208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9626738 69625823 20215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3 上海轻纺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SHANGHAI LIGHT&TEXTILE INDUSTRY FOR FOREIGN ECONOMIC&TECHNICAL CO-OP CO.,LTD. 上海市江宁路1165号907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2271962 021-62668670 200060 2010年新批企业
LW310020050002 上海远洋对外劳务有限公司 COSCO SHANGHAI MANNING CO., LTD. 长阳路1555号9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 021-65701888-5973 021-61231226 200090 2010年新批企业
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SHANGHAI YANGZIJIANG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上海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1座28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3545899,13311982792 021-63541509 200070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6 上海因私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Yinsi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Ltd 上海市汉中路158号2楼A座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3540899 021-63541918 200070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5 上海申工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Shengong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 Ltd.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699号B幢2302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32170357 021-62177721 200040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4 上海中企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s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ltd 上海市淮海中路8号8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13331970876 63191278 200051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3 上海宇振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Yuzhen Overseas Emloyments Service Co.,Ltd 上海市安远路139号3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62667868 62770418 200041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2 上海才华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Caihua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Ltd.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550弄1号楼601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5430692 021-65430629 200090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1 上海环球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Huanqiu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Ltd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1128号273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37721471 37702804 201620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10 上海宝骋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aocheng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Ltd. 上海市南京东路98号801室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63218662转2403 021-63212366 200002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09 上海万谷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Wanco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s Co.Ltd 上海长宁区新华路543号2号楼21C,D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86-21-62946952 86-21-62947467 200052 2010年新批企业
LT310020090008 上海伊势顿爱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 Shanghai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Ltd 上海市法华镇路555号A座9楼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021-31357132 021-62803585 200052 2010年新批企业
Q4:浦东、长宁、普陀、闵行出台新政,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减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今天市政府公布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浦东新区、长宁区、普陀区、闵行区今天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涵盖金融帮扶、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详↓
此前已经发布了嘉定、静安、杨浦 宝山、奉贤 黄浦、青浦的政策。
浦东新区
一、加大金融支持
1、提高企业融资便利
引导各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采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新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同比显著增长。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扩大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覆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生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经认定后,全额补贴担保费用。
3、鼓励银行发放贷款
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银行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发放贷款,经认定,在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扶持中,对银行业务补贴予以双倍奖励,并按其贷款规模双倍计算给予奖励。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区属国企先免收2月份、3月份2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
5、加大双创企业房租补贴
对租赁非国资经营用房的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补贴。
6、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
提前兑现符合条件的浦东新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用于缓解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压力。为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导向的相关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7、开展贴息支持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最高100%贴息支持。
8、支持技术改造升级
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小微企业,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20%补贴。对疫情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支持项目之外,浦东新区再认定一批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50%-80%补贴。
9、支持研发成本降低
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活动,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40%补贴,其中对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给予100%补贴。支持防疫产品研制攻关,优先给予浦东新区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发挥浦东新区国资科创母基金、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等功能性基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10、支持人工智能项目应用
支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医疗、物流配送、疫情管理、在线教育、工业生产、企业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项目。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按项目总经费的60%给予资助,最高300万元。
11、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
12、全力落实培训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三、优化企业服务
13、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掌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面临的困难,精准宣传并引导纳税人选择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推出“不出门、网上办”居家便民办税系列信息,通过微信企业号精准推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理发票申领、即征即退、报税清卡等涉税事项。
14、持续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相关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浦东新区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投资、信贷、保险和上市服务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减免相关费用。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协调基地成员单位通过在线服务、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15、积极提供法律救助
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浦东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16、实施远程政务服务
全面实施“远程身份核验”,全力推进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办成事。
17、加大企业用工服务
组织开展网上招聘专项活动,对企业的紧缺岗位优先发布用工信息,企业和求职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同时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18、强化信用服务保障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将其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平台。
本实施措施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央、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浦东新区遵照执行。
长宁区
一、加强金融帮扶
1、帮助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区重点特色产业相关企业尽快放贷,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2、加大企业专项贴费、贴息扶持力度。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业,提前全额补贴融资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无还本续贷和展期的,按照相关政策可继续享受贴费等。落实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并指导经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贴息支持。
3、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疫情期间在区内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各银行机构认定后,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支持和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小企业,实行3个月租金减半;并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鼓励集体资产经营用房参照执行。鼓励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主动为租户减免部分租金,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楼宇载体、文创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市区创新平台评选、区楼宇园区支持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创业型企业的租金补贴按一季度和后三季度分期拨付。
5、优化退税服务。对参与疫情防护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经认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6、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7、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及相关税费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实施援企稳岗
8、多措并举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及时落实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政策。
9、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扶持产业发展
10、加快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享受区内扶持政策的企业,对已完成项目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争取一季度兑付;对受疫情影响,到期未完成项目,允许企业适当延期。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相关行业受影响情况的调查研究,坚持精准扶持。暂按一定比例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1、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培育网络诊疗、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用户流量、商业模式的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产品,在市区各类专项资金扶持中给予优先考虑。
12、加强外贸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外贸型企业,加大与海关、市商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国际贸易合同违约风险,指导企业通过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减少损失。对具有重要海外订单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供应链等方面问题。在市级部门指导下,加大贸易纠纷法律援助力度,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五、优化营商环境
13、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合作互助。为企业牵线搭桥、构建平台,促进餐饮、旅游、购物等领域企业与平台型企业等建立合作互助关系。支持承担国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务的区重点特色产业企业,通过区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14、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便企服务作用。有关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涉税缴费、劳动关系等涉企业务,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非接触式”等途径操作,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场所次数,降低感染风险。依托长宁互联网审判庭,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提供互联网司法保障和服务。
15、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确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不能按时纳税申报等情形,不予行政处罚。与区域金融机构合作,合理协调对受到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快速处理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政策口径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普陀区
1、减免企业房租
对中小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供2个月的租金免除,免租期满后可视情再给予一定租金优惠。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2、减轻企业人力成本
在疫情期间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可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申请实际培训费用95%的补贴。
3、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服务范围,及时给予政策辅导等服务,同时引导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4、加大人才住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提供总计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5、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按期缴纳税款发生困难的中小企业,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办理进一步延期手续。
6、减免税收
疫情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疫情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7、鼓励加大信贷支持
鼓励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组织,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视情况可帮助协商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征信保护、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
8、鼓励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及组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企业需求,在担保方式、额度、期限、信贷流程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汇款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加大线上产品研发投放,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9、给予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支持
加强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的对接联动,积极争取加大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企业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对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
10、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今年一季度兑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可继续申请先行兑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托“3+5+X”产业政策体系,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11、强化联系服务企业
发挥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等作用,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以“四到”“三心”服务标准,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为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协调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12、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推广“不见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开展线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于企业急需的各类人力资源需求,提供线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中央、本市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适用的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措施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闵行区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以及其他有关企业(以下简称“上述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中小微企业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驻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展期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上轮贷款期限的50%;鼓励各驻区银行机构对经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落实由10家驻区国有、股份制等银行组成首批10亿元“防疫紧急纾困融资额度”,全力支持上述企业疫情防控及恢复生产融资需求,经认定后,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10%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给予上述企业2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6个月。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上述企业,发放利率低于10%(含)的贷款业务,按实际贷款期限给予小额贷款公司5%的利率补贴;对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上述企业,实行担保费100%全额补贴,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上述企业,提前全额补贴保费。
(二)减轻企业负担
3.减免企业租金。对上述企业承租本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房租,到期后视情再做调整,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集体性经营用房可参照执行。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区、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视情予以补贴。
4.加大企业员工安居保障力度。对符合“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安居补贴政策的企业,其享受租房补贴名额扩大到200%。对符合我区“4+4”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新增1000个租房补贴专用额度。
(三)加大财政扶持
5.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对符合本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6.突出贡献专项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予以上限150万元的补贴。
7.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优先审批,优先支持,经认定予以上限100万元的奖励。
8.加快兑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各类政策要求的上述企业,在一季度内优先予以兑现相关财政扶持资金。
(四)优化企业服务
9.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区各单位形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对复工企业加强防控措施的指导,帮助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协调其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控物资保障、劳资和贸易纠纷等问题。对外贸订单受到影响的企业,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对疫情期间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进行专题研究予以支持。
10.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对企业陆续复工期间临时增加用工的,搭建企业间供需沟通平台,实现短期内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做好劳动关系指导协调。
闵行区将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加大“一网通办”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申请。如本政策发布之后中央、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意见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资料:浦东新区新闻办、长宁区新闻办、普陀区新闻办、闵行区新闻办
来源:上海发布
Q5:与睿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怎么样?
与睿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2012-12-25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16层1601室。
与睿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059320754E,企业法人顾先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与睿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银行、证劵、保险业务)、代理记账及咨询、企业登记代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项目管理服务;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出版物除外)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66068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22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与睿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7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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