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劳务用工协议?关于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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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派遣合同
霸王条款。
后面是不是还有 乙方拒不接受,则该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并且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甚至可能要对乙方处以x万的罚款。
正常应该是出现以上情况,甲方应该安排相同薪酬及福利待遇的用工单位给乙方,如果无法安排, 则按照时间比例退还乙方费用或者给与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
甲方来拟合同,当然会按照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来定。
面对这种情况,可以
1、硬碰硬,坚决要求改条款,不惜冒着被拿掉的风险投诉、举报;
2、友好协商,得到派遣公司负责人的负责任承诺,如出现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不低于原用工单位条件的新的机会;
3、先签,出了问题据理力争,黑白通吃他,呵呵;
4,认命
劳务派遣合同至少要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你)、用工单位,那么你所说的那个“商业银行”是属于哪个呢?
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那么你就是和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人,那么商业银行把你派遣到哪里呢?
如果是用工单位,那么你的劳务派遣单位是谁呢?谁和商业银行订立了劳务派遣协议呢?
最重要的是你应该清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到底是谁?
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Q2:劳务派遣协议书没有劳动者签名是否有效
你与乙方有劳动关系,无甲方无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协议没有你的签字也是对的,因为劳务派遣是甲方与乙方的的协议,不是劳动关系协议
有效,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
用工单位:被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只不过是用工方以租借的形式,租用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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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书都是一式两份的,由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盖印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盖印生效后,双方才应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权力义务,要是出现违约情况,可协商处理,协商处理无果可交执法部门处理,如向你上面所说没有签字的就不负实效,是无效的。
Q3:关于劳务派遣合同
霸王条款。
后面是不是还有 乙方拒不接受,则该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并且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甚至可能要对乙方处以x万的罚款。
正常应该是出现以上情况,甲方应该安排相同薪酬及福利待遇的用工单位给乙方,如果无法安排, 则按照时间比例退还乙方费用或者给与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
甲方来拟合同,当然会按照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来定。
面对这种情况,可以
1、硬碰硬,坚决要求改条款,不惜冒着被拿掉的风险投诉、举报;
2、友好协商,得到派遣公司负责人的负责任承诺,如出现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不低于原用工单位条件的新的机会;
3、先签,出了问题据理力争,黑白通吃他,呵呵;
4,认命
劳务派遣合同至少要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你)、用工单位,那么你所说的那个“商业银行”是属于哪个呢?
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那么你就是和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人,那么商业银行把你派遣到哪里呢?
如果是用工单位,那么你的劳务派遣单位是谁呢?谁和商业银行订立了劳务派遣协议呢?
最重要的是你应该清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到底是谁?
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Q4:有关劳务派遣的形式和签订劳动合同
留意合同性质(是否为劳务合同或临时合同)合同期限(是否3个月或者半年一签)有无不平等条款(譬如规定用工的公司终止和派遣公司的合约或者用工需求派遣公司可以终止于你的合同之类的规定,反正合同终止的条款需要特别注意)
Q5:劳务派遣下的培训协议
看派遣合同中约定。如约定由对方培训,那么协议有效,如无则效力存在争议,可协商解决。当然,如果存在明显不当的就业限制,可视为存在效力争议。一般派遣用工的形式不适用非辅助用工的形式,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第一首先要明确你是劳务公司的员工,你和劳务公司之间应形成一个劳动合同。
第二你之所以被派遣是因为劳务公司a和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虽被派遣,但你还是a公司的员工,劳动报酬还是由a公司支付的。
第三你要在b公司待多少年是要看a与b之间的合同期限是多少,而不是说他培训协议上说几年就是几年。因为毕竟不是你跟b公司之间签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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