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范本?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是暴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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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是暴利行业?
劳务派遣工是“两头不管”,所以有暴利空间,这才是根本。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工不是我们的人,是劳务公司的员工,我们不管,反正我们把钱都给劳务公司了。劳务公司认为,劳务派遣工派到你们单位给你们工作,你们也要关照一下吧,能给我省点钱就省点吧。劳务工呢,自己也没有归属感,对培训社保等费用要求不高。这三个方面的漏洞,就是劳务公司的暴利。
关于劳务派遣的前世今生和政策解读,请添加职场火锅去浏览专业的解释。关于劳务公司暴利问题,正规劳务公司本身就提取管理费,本来就有一块保障性利润,但无良的劳务公司哪里能满足,还要从员工身上抠钱的。劳务公司的暴利原因如下:
举例说明,甲用人单位,为自己的食堂招聘100个服务员。找到乙劳务公司,委托他们招人、录用、派遣、培训、管理等。当然了,用人单位想塞人想安排亲戚朋友,这都好说,也有的是用人单位亲自上手招聘的,就是打着劳务公司的名号罢了。乙劳务公司报价每人工资8000元。乙会提供一大堆调研,工资3000、五险一金和工资附加、教育培训、工会经费等,大数应该是工资的2倍。那么,还有档案等许多附加费用啊。再加服务费、管理费。等等,只多不少。
甲用人单位图省事,反正劳务工全部甩给你们管了。8000就8000元吧。实际上,给员工发2500元,然后各种考核再扣200,员工到手可能只有2300元。这700元就是纯利润啊。当然,非常正规的劳务公司不会这么做,但有些黑劳务、甚至像黑中介的小公司会这么做。
还有啊,压低工资之后,五险一金交的就少了,乙方有赚了一块大钱。这不算,教育培训经费是按照1.5%(正式工按2%)计提的,甲是给乙了,但劳务公司不认真培训啊,没有花掉,变相变成利润了。
还有啊,用人单位还经常搞培训搞技术比赛搞福利等等,其实这块钱也是打在劳务费里了。劳务公司把员工派驻到用人单位,基本就是撒手不管了,哪里经常组织活动啊,这块经费又进了自己腰包。再说,劳务工天天在用人单位上班,哪里参加劳务公司活动,说白了,就是工资过账一下罢了。其余的钱,都让无良劳务公司赚走了。
综上,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类似大中介公司,实际上并不像用人单位那样规范管理,同时劳务工也对劳务公司没有归属感,流动性也比较大,许多经费用人单位都支付了,但劳务公司并没有花销,这些都变成了劳务公司的利润。你说,他们啥也不用管,钱就哗哗地流。正规的劳务公司要规范一些,那些无良的劳务公司和黑中介太多了。应该好好整顿一下,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Q2: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怎么样,收入如何?
劳务派遣工,就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的一种补充用工,用工单位不跟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将工人派遣到用工单位,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说的直白一点,用工单位用劳务派遣工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种用工方式对于流动性比较大的劳务工或者季节性的农民工还是有一定的便利,尤其用工单位都是急需用人时候才找人,所以给的工价相对比较高,但是其他福利就比较少了,并且加班加点也是常有的事情。
还有一些是行政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派遣工比较多,这类岗位工资相对较低,正常缴纳社保,这种岗位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大多年龄较大又没有太高的技能,很难找到更合适的工作,在公益性岗位干几年就退休了。
还有些劳务派遣工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又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的,这种工作很多都是大型国有企业招聘,而劳动者以学校刚毕业的年轻人居多。很多学校刚毕业的劳动者看好国有企业的优越条件,都想进入到国有企业工作,国有企业想用人又不想背着很重的用人负担,就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再给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当然这种用工方式违法也很多,很多岗位就不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反而是企业的正常岗位,派遣工一干就是好多年。这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劳动者害怕丢了工作所以一般不会举报或者维权,只好再背后发牢骚,骂派遣公司。
Q3:为什么把钱给劳务派遣公司,也不给员工加工资?
首先,要了解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用劳务派遣工?
用人单位用的劳务派遣工,工作性质都是技能性要求不高、通用性、可替换性辅助性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已经确定。只要满足用人单位与当地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
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保,由用人单位出资按月转入劳务派遣公司财务账户。
劳务派遣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中介公司,说白了,就是收取中介费。
只不过是,这种“中介公司”,需要遵守国家《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
劳务派遣公司只要是依法运营,不给劳务派遣工加工资,应为用人单位不给劳务派遣工加工资,合法合规就可以了。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是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双方自愿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双方是平等主体,劳务派遣工认为工资低,可以拒绝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未签订合同是可以拒绝签订的,签订合同到期后,可以不续签。可以终止劳务派遣协议。
自愿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不给员工加薪,就没有合理与不合理之说。
Q4:劳务派遣跟合同工有什么差别?工资待遇一样吗?
首先,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工单位的行为。
劳务派遣根合同工的差别有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合同工是和用工单位签合同。
和谁签合同,就由谁负责管理、代缴个税与社保,如果出现劳务纠纷,由签订合同的公司负责。
2、工资、福利、晋升等待遇不同
合同工享受用工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晋升等待遇,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劳务派遣的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劳工,享受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福利、晋升等待遇。劳务派遣公司会从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中抽取部分作为劳务派遣的管理费,所以劳动者的到手工资就少了。
3、财务处理方式不同
合同工由用工单位制作工资表,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可税前列支。所支付的工资可以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列支限额的工资总额的基数。
劳务派遣的工资,需要收到派遣公司开的发票作为税前列支的凭证,不用代扣代缴个税,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不能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列支限额的工资总额的基数。
举例:某公司2018年合同工工资支出200万,劳务派遣工资支出30万,实际发生福利费30万。那么2018年福利费列支限额为28万(=200万*14%),则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30-28)。如果230万都是合同工工资支出,则福利费列支限额为32.2万(=230万*14%),也不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了。
Q5: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怎么样,收入如何?
劳务派遣工,就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的一种补充用工,用工单位不跟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将工人派遣到用工单位,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说的直白一点,用工单位用劳务派遣工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种用工方式对于流动性比较大的劳务工或者季节性的农民工还是有一定的便利,尤其用工单位都是急需用人时候才找人,所以给的工价相对比较高,但是其他福利就比较少了,并且加班加点也是常有的事情。
还有一些是行政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派遣工比较多,这类岗位工资相对较低,正常缴纳社保,这种岗位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大多年龄较大又没有太高的技能,很难找到更合适的工作,在公益性岗位干几年就退休了。
还有些劳务派遣工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又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的,这种工作很多都是大型国有企业招聘,而劳动者以学校刚毕业的年轻人居多。很多学校刚毕业的劳动者看好国有企业的优越条件,都想进入到国有企业工作,国有企业想用人又不想背着很重的用人负担,就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再给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当然这种用工方式违法也很多,很多岗位就不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反而是企业的正常岗位,派遣工一干就是好多年。这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劳动者害怕丢了工作所以一般不会举报或者维权,只好再背后发牢骚,骂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