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事故何时有结论?东航劳务工问题?

东航事故何时有结论?东航劳务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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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三年合同期满怎么办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Q2: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呢?

劳务派遣是社会工作形式的重要一种,合同到期依据有关法律是可以直接辞职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为自己的工作进程不受影响就会去延迟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对于当事人会有较大的影响。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是社会工作形式的重要一种,那么,如果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能直接辞职吗,合同到期依据有关法律是可以直接辞职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为自己的工作进程不受影响就会去延迟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对于当事人会有较大的影响,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二十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九十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二至三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3:东航劳务工问题

明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交保险的。 用人单位不可以自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 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和连续工作10年可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公司愿意不愿意和你签长期合同了。 否则10年未到就会把你ko掉,但是是会给你经济补偿的,1年补一个月工资。 楼主真小气~~~~~

Q4:我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将于8月到期据说不再与我续签,请问有经济补偿吗?找谁要?补偿标准怎么算?谢谢

有经济补偿。找劳务派遣公司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不是实际用工的厂子)。

2、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合同。那么,你应该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经济补偿。找劳务派遣公司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4、还有很多,根据你实际情况分析吧

5、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Q5:派遣证过期了该如何处理?

派遣证不存在过期问题,正常程序应该是毕业时学校会给一份就业协议,学生找到工作并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凭就业协议学校会给办理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等,派遣证地点就是就业地点,户口也随之迁移,这样派遣证生效。但在实际中,考虑到工作变更问题,一般两年之内派遣证还可以重现办理即“改派”问题。重新办理派遣证是由原派遣证发放单位(省属高校为省人事厅),拿着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即可。    你的情况看,实际很简单,拿着就业协议书,先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看看,应该直接就可以派遣和档案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