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嘉诚药业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如何跟工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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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和拖欠工资

虽然你属于劳务派遣,并无签纸质合同,但已经在派遣公司工作超过三个月,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能与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国。且劳动者的工资,派遣公司不能因一个工作证而拖欠四个月,这是不合法的,如果与派遣公司协商无效,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仲裁。其次,一个纸质工作证,派遣单位要你被办,只要交相当于制作的费用是合理的,说得难听点,即使是非故意损坏了工物,也不能要求赔偿在市值N倍以上,这个你可以跟派遣公司沟通。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相当于减工资,津贴也只能称福利了,你觉得福利是工资吗? 根据你提了内容我得出如下公式: 劳动合同内的工资(称:薪水)=工资 工资=劳动报酬 津贴 又:工资=劳动合同内的工资(称:薪水)-津贴 设:月能拿到1000元月薪水,其中800块是岗位工资,另200元是津贴;想拿到津贴必需符合相应的条件的但本月因某种原因不能拿到津贴; 即:1000-200=800 这就是薪水 得出结论:薪水=工资 津贴 工资=薪水-津贴 所以相当于减工资喽。 呵呵,我这样算不知道远方的朋友能否明白呢,在这里,小弟只是换个数据角度去看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后祝你工作和生活愉快。

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与用工单位及时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一份完备的派遣协议应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工伤赔偿、员工管理、服务质量、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进行约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玻氡慌汕怖投咔┒┦槊胬投贤⑾喙馗嬷逦瘛@臀衽汕驳ノ挥Φ庇肜投叨┝⒘侥暌陨系墓潭ㄆ谙蘩投贤焕投贤辽僖皇搅椒?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务派遣单位还有义务将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了要载明常规事项外17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5173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应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同样需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李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参考资料: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85

Q2:派遣公司找不到,用人单位叫我们离职 我们的合同还没有到期 我们该怎么办

现在部分公司在招工时采用人力资源公司作为中间的跳板来规避风险及对招聘员工不负责的随时开除做好准备`这是一个漏洞`以我所知`暂时无很好的办法`

试用期提前三天,合同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辞职

派遣公司通知用人单位

和用人单位交接,所有离职手续找派遣公司办理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Q3:被劳务派遣坑了?

劳务派遣公司很多是挂到其他公司的皮草包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注意看条款!口说无凭!真的受到伤害,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与C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期没满(被炒或被辞退)要扣***钱”的约定是违法的。

因为只有劳务派遣制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而A无理由辞退的恶果,却要劳动者承担,显失公平,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请参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与一般中介公司是不同的。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中介公司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另外,它们对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承担用工单位不能支付劳动报酬时由其支付的责任,而一般中介公司双方则是合同关系,一般以完成一定委托工作而终止。

Q4:劳务派遣公司如何跟工厂合作?

办劳务公司的人都是些有背景的,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没有什么靠山,你会遇到很多麻烦事,我间接听到,劳务公司内幕比较黑。不过你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很难做好。一次一个劳务公司的人给我说,他人事局有人,人家给他把一切手续办好,花了一大笔钱,请了几个煤矿局管人事的领导,都送了红包,这样他要过介绍工人方便,一个工人他收3万元,就要给某些人送去两万,介绍的工人首先是强化训练(实际有意增强劳动强度)如果自己受不了不干了,那他的生意就来了,因此说内幕太黑了,如果想叫某人长期干的话就要给那些代工的队长送好处。反正我道听途说,是否事实仅供君借鉴。

Q5:在原单位工作,却要叫我写辞职信,以前签的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现在说要和街道重新签,要求先写辞职信再

在原单位工作,却要叫我写辞职信,可以拒签。否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应该先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想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在走之前一个月通知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您所说的,那个同事这样做,用人单位需要做的有两点,第一是报警,将此事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因为工人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去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时候会有被派往用工单位的员工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如何处理的项目的。您所说的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最低工资的问题其实是这样的:因为工人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例如两年期,如果工人只干了一年的话,合同期还差一年,但是用人单位因单位的缘故不能继续留用这个工人,于是将工人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但是劳务派遣公司和工人签订的还未到期,如果不能为其找个合适的工作岗位的话,就必须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支付到合同到期,但是,劳动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按月给这个钱的,直接走人的话,派遣公司可以和你电话联系要求你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电话不通就发函,发函也拒收的话,派遣公司就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这样,就等同于劳动者和派遣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说,直接走人不写辞职信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