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企业税收政策?劳务派遣公司税务问题,如何缴税,如何避税,如何开票据?

劳务派遣企业税收政策?劳务派遣公司税务问题,如何缴税,如何避税,如何开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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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税务问题,如何缴税,如何避税,如何开票据?

劳务公司的收入:收到的全款扣除应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后的余额。即纯管理费的部分。

劳务公司收到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为代收代付款项,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营业税的计税基数:劳务公司的收入额,即纯管理费部分。

税率:5%

Q2:劳务派遣公司如何上税

劳务派遣公司缴纳营业额给地税缴纳5%的税收,综合税收是5.65%缴纳给地税。

单就“劳务派遣”服务来说,派遣公司的利润在于按月向用人单位收取每名员工的服务费。

例如:a公司有20名员工,和b劳务派遣公司合作以派遣的方式用工,b劳务派遣公司的收费标准为每名员工80元/月,那么,a公司在每个月向b劳务派遣公司划拨代发代缴的员工工资和社保等费用时会同时划拨1600元的服务费(因为劳务派遣公司肯定提供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服务的)。这1600元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

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主要靠的是“规模效应”。通常劳务派遣公司的每名员工手里会管几百乃至上千名派遣员工,假如某员工管500名派遣员工,那么以80元/月/人的服务费来计算,他每个月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就是40,000元。

所以,劳务派遣服务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是双赢的:用人单位省力、省心、省钱,劳务派遣公司也获得了合法的利润。

您说的这种情况在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存在的,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用人单位打算给员工发多少工资和劳务派遣公司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当然前提是必须合法,比如要符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依法缴纳社保等福利,等等,否则,劳务派遣方式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出了纠纷劳务派遣公司是第一应诉人,所以,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和有不合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只要依照用人单位的薪资标准,每个月定期给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就行了。当然,劳务派遣公司有时会免费给用人单位提供一些咨询服务,建议用人单位以市场价格雇佣劳动者,还会帮助用人单位制定薪酬体系。

第二,按照一般操作程序,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前,劳务派遣公司都会把计算好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表(包括应得工资、要缴纳的社保等福利、个税、实得工资、工资总额等)发给用人单位负责人确认,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才会将“需要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总额+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转账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完员工的工资后,每名员工都会按照上述工资表中的数额拿到工资条。有了这双层监督,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可能从中赚取差额的,否则,换成你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又收你的服务费,又从中赚差额,你同意么?呵呵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要代为用人单位办理招退工、档案管理,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还免费为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所以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人单位的人员流动越大,自己的工作量就越大,成本也就越大,所以用人单位的工资高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是好事,因为可以减少人员流动,因此劳务派遣公司更不会从中赚差额了。

Q3:劳务派遣公司一年总营:业额超一千五百万如何交税?

仅仅知道营业额无法测算你交多少税。

你们的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建税、

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以上税种都与营业额有关)

有土地、车船、房屋产权的,

还需要缴纳土地税、车船税、房产税。

代扣代缴的主要有个税。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由派遣到所在公司交社保,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Q4: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和开具发票

相信我开,放心可靠。

所有项目是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的,代收的费用不需要缴税,只有你们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或管理费需要交税!去找专管员合税种的时候把经营流程给他讲明白!又不懂得可以再问我,我原来做过劳动派遣公司帐!

主要提供服务业中的代理劳务,依法征收5%的营业税,作为一个公司,可能会涉及营业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这些会转付给职工和社保局,并取得工资单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的凭据。

  发票开具服务业的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问:“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那么劳务公司的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呢?  答: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之规定(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通俗来说,是余额为计税依据,转付的保险等不作为营业额的。

  问: 那么请问如果一般性的公司(非劳务公司)应客户的要求借调本公司的某些员至该客户公司工作,客户支付借调员工的工资及应付的社会保险,那么该一般性公司是否也可以开具发票给客户,并且可以不交纳营业税呢,因为该一般性公司并未因此而赚取任何的收益,只是在一定期间将本公司员工借调给其他公司使用。这样理解对吗?  答: 您好!  1.对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在实务中是不经常见到的。

  2.如果贵司发生了相关的业务,贵司本身又不属于“劳务公司”,也就是没有代理的资格,在工商局方面来看是,超范围经营,会被适当的罚款3.从税务上来讲,你没有列支收入,税务机关所以会参照劳务公司的情况来核定收入,这样会对企业纳税上非常不利的。

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还必须拿了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给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

到工程所在地申报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门前税局的完税证复印件一份。

7.填写一式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8.总包的发票复印件。

9.总包的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如果结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数,还要工程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要加盖总包的公章。

将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局,审核后开具发票(不开完税证,已由分包代缴)。

给回二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将其中一联再交回门前税局,另一联自存。

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条例第十一条中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

Q5:上海的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代发工资和交社保要交税吗

是的。

如果你的工资总额减去社保再减去3500元的免税基数。剩下的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市要代缴的。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